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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关于龙岗区[宝龙工业城地区]法定图则03-22-03地块规划调整的公示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关于龙岗区[宝龙工业城地区]法定图则03-22-03地块规划调整的公示

来源: 龙岗管理局  日期: 2019-11-05  【字号:大 中 小】

  为加大人才住房供应,平抑周边房价,拟对[宝龙工业城地区]法定图则03-22-03地块进行规划调整。该规划调整事项已经规划主管部门审议并原则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的相关规定,对该事项公示如下:

  一、法定图则情况

  03-22-03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三类居住用地,用地面积为12871平方米,容积率7.5,配套设施项目名称为邮政所(建筑面积150平方米)、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建筑面积700平方米)、居住区级商业设施(建筑面积16000平方米)。

  二、规划调整情况

  03-22-03地块用地性质由三类居住用地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容积率由7.5调整为5.5,配套设施项目名称由邮政所(建筑面积150平方米)、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建筑面积700平方米)、居住区级商业设施(建筑面积16000平方米)调整为3班幼儿园(附设在首层,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邮政所(建筑面积150平方米)、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商业性配套设施2500平方米(其中熟食中心1000平方米,净菜市场500平方米)。

  三、公示地点

  (一)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一楼展厅

  (二)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一楼大厅

  (三)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冬青路18号宝龙街道办事处一楼展厅

  (四)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宝龙高新园区南同大道与新能源一路交汇东南侧。

  (五)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网址:http://pnr.sz.gov.cn/

  四、公示时间

  共30日,自2019年11月5日至2019年12月4日止。

  五、意见反馈

  公示期间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联系,公众可将意见邮寄至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建设大厦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规划科(邮编518100),并注明“城市规划项目公众意见”字样,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 2019年12月4日 (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报批。

  六、联系方式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规划科

  联系人:龚工

  电话:0755-28923625,传真:0755-28918213

  附件:1.规划调整前

  2.规划调整后

  3.调整前后指标表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2019年11月5日

规划调整前.jpg
规划调整后.jpg
调整前后指标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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