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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关于龙岗区[南岭-求水山地区]法定图则09-13地块内G06416-0469宗地规划调整及处置方案公示的通告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关于龙岗区[南岭-求水山地区]法定图则09-13地块内G06416-0469宗地规划调整及处置方案公示的通告

来源: 龙岗管理局  日期: 2019-11-21  【字号:大 中 小】

  为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盘活存量土地,保障公共利益,促进城市高质量发展,拟对[南岭-求水山地区]法定图则09-13地块内G06416-0469宗地进行规划调整。该事项已经规划主管部门审议并原则通过,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对该规划调整事项公示如下:

  一、法定图则情况

  [南岭-求水山地区] 法定图则09-13地块位于南环东路东侧,罗岗路北侧。现状为已出让未建设用地。

  G06416-0469宗地涉及法定图则09-13地块用地面积为3177.9平方米,09-13地块位于GX08更新单元内,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用地面积13928平方米,配套社区居委会、居住区级文化中心、图书馆、老人活动中心、社区服务站、社区健康服务中心、社区体育活动场地,备注:GX08更新单元(1)本更新单元共包括3个地块,09-15属“现状扩建”类地块,09-13~09-14属“规划,拆除重建”类地块。(2)本更新单元中独立占地的配套设施有一所54班现状扩建的九年一贯制学校。(3)该单元内除独立占地的配套设施外的“规划,拆除重建”类地块的规划建筑总量控制在8.23万平方米以内,其中居住建筑量为6.55万平方米。

  二、规划调整情况

  将法定图则09-13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用地面积为13928平方米)调整为09-13-01、09-13-02两个地块及部分道路用地,其中09-13-01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用地面积为2453.5平方米,容积率为5.0,配套社区居委会(建筑面积300平方米),社区服务站(建筑面积400平方米),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备注为:“规划”;09-13-02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用地面积为10750.0平方米,配套设施为居住区级文化中心、图书馆、老人活动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社区体育活动场地。备注:GX08 更新单元(1)该更新单元共包括3个地块,09-15属“现状扩建”类地块,09-13-02~09-14属“规划,拆除重建”类地块。(2)该更新单元中独立占地的配套设施有一所54班现状扩建的九年一贯制学校(09-15)。(3)该单元内除独立占地的配套设施外的“规划,拆除重建类”地块的规划建筑总量控制在6.99万平方米以内,其中居住建筑量为5.31万平方米。

  三、展示方式与展示地点

  现场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一楼展厅(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龙岗区中心城建设大厦一楼行政服务大厅);

  3、布吉街道办事处(龙岗区布吉街道广场路2号);

  4、项目现场(布吉街道翔鸽路与南环东路交汇处东侧);

  网上展示: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http://pnr.sz.gov.cn/

  四、展示时间

  本次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公开展示时间为30个自然日,自2019年11月21日至2019年12月20日。

  五、公众意见征询

  展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向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提出意见或建议。提出意见或建议,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展示地点及展示网站均有“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领取或下载。

  填完后可寄往龙岗区中心城建设大厦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规划科(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地址)(邮编518172),并注明 “公众意见”字样。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 2019年12月20日 (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将该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及公众意见处理结果报批。

  六、联系方式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规划科

  联系人:宋工

  联系电话:28923346

  附件:[南岭-求水山地区]法定图则09-13用地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2019年11月21日

[南岭-求水山地区]法定图则09-13用地.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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