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龙岗区[宝龙东地区]法定图则02-10地块规划调整的公示
来源: 龙岗管理局 日期: 2018-09-01 【字号:大 中 小】
为完善城市配套、提高土地使用效率,三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拟扩大星级酒店建设规模,申请对[宝龙东地区]法定图则02-10地块进行规划调整。该规划调整事项已经规划主管部门审议并原则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的相关规定,对该事项公示如下:
一、法定图则情况
[宝龙东地区]法定图则02-10地块位于宝龙街道宝龙大道与深汕路交汇处。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旅馆业用地,用地面积5505平方米,容积率1.5,无配套设施项目,备注:依政府批件。现状为临时建筑。
二、规划调整情况
02-10地块容积率由1.5提高至5.5,用地性质按照《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表达为商业用地(C1),地块面积为5505平方米,主要建设星级酒店,配套设施为全民健康活动中心(室内足球场、篮球场、乒乓球场和健身房等,建筑面积4400平方米),备注:规划。
三、公示地点
(一)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一楼展厅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
(二)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一楼大厅
(三)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冬青路18号宝龙街道办事处一楼展厅
(四)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宝龙大道与深汕路交汇处、锦龙四路东北侧
(五)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门户网站
网址:http://www.szpl.gov.cn
四、公示时间
30日,自2018年9月1日起至2018年9月30日止
五、意见反馈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向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提出意见或建议。提出意见或建议,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公示地点及公示网站均有“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领取或下载。填完后可寄往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规划科(邮编518172),并注明“公众意见”字样。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 2018年9月30日 (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将该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及公众意见处理结果报批。
六、联系方式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规划科
联系人:龚工
电话: 28923625 传真: 28918213
附件: [宝龙东地区]法定图则02-10地块规划调整示意图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
2018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