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关于[上李朗地区]法定图则06-24、06-26、06-27、06-28、06-33、06-35地块规划调整的公示
来源: 龙岗管理局 日期: 2019-06-10 【字号:大 中 小】
为进一步加大我市保障性住房供给,拟对[上李朗地区]法定图则06-24、06-26、06-27、06-28、06-33、06-35地块进行规划调整。该规划调整事项已经规划主管部门审议并原则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的相关规定,对规划调整事项进行公示,具体调整如下:
一、法定图则情况
拟调整地块位于[上李朗地区]法定图则06-24、06-26、06-27、06-28、06-33、06-35地块。其中,06-24地块用地面积60290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容积率1.8,备注:规划。06-26地块用地面积3667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水域,备注:规划。06-27地块用地面积31565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共绿地,配套设施项目名称:公共厕所,备注:规划。06-28地块用地面积2934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交通设施用地,配套设施项目名称:公交首末站,备注:规划。06-33地块用地面积17618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容积率1.8,备注:规划。06-35地块用地面积8938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共绿地,备注:规划。
二、规划调整情况
在方鑫路和东朗路之间增设20米宽规划道路,东朗路由15米扩宽为20米,拟将06-24地块一分为三,其中06-24-01地块用地面积42359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备注:配建占地面积不小于5400平方米的18班幼儿园,其他建筑规模及非独立占地的配套设施依据城市更新单元专项规划确定;06-24-02地块用地面积13200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教育设施用地,配套设施项目名称:九年一贯制学校(27班),备注:规划;06-24-03地块用地面积1138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备注:规划。
06-26地块一分为二,其中06-26-01地块用地面积1484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水域,备注:规划;06-26-02地块用地面积2048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水域,备注:规划。
06-27地块一分为二,其中06-27-01地块用地面积14212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配套设施项目名称:公共厕所,备注:规划;06-27-02地块用地面积14189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备注:规划。
06-28地块用地面积2934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交通场站用地,配套设施项目名称:公交首末站,备注:规划。
06-33地块用地面积16758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普通工业用地,容积率1.8,备注:规划。
06-35地块一分为二,其中06-35-01地块用地面积2548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备注:规划;06-35-02地块用地面积6140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备注:规划。
三、公示地点
(一)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一楼展厅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
(二)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一楼大厅
(三)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路1号南湾街道办事处一楼展厅
(四)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方鑫路与布澜路交叉口
(五)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网址:http://pnr.sz.gov.cn
四、公示时间
30天。自2019年6月10日至2019年7月9日止。
五、意见反馈
公示期间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联系,公众可将意见邮寄至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建设大厦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规划科(邮编518172),并注明“城市规划项目公众意见”字样,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19年7月9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我局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将该规划及公众意见处理结果报批及备案。
六、联系方式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规划科
联系人:姚工;联系电话:28923625
附件:调整前后对比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2019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