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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关于坪地街道[坪地中心地区]08-06号地块规划调整的公示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关于坪地街道[坪地中心地区]08-06号地块规划调整的公示

来源: 龙岗管理局  日期: 2019-06-29  【字号:大 中 小】

  为完善基础教育设施,提高空间资源利用效益,现根据坪地街道办和兰陵学校的申请,拟对[坪地中心地区]08-06号地块进行局部规划调整。该调整事项已经规划主管部门审议并原则通过,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对该规划调整事项公示如下:

  一、公示内容

  08-06地块用地面积12665.87平方米,规划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现拟将地块细分,其中08-06-1地块用地面积4236平方米,规划性质为教育设施用地(GIC5);08-06-2地块用地面积8429.87平方米,规划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

  二、公示地点

  (一)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网址:http://pnr.sz.gov.cn

  (二)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地址:龙岗区中心城建设大厦一楼大厅。

  (三)龙岗区教育局,地址:龙岗区清林中路213号

  (四)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办事处,

  地址:龙岗区埔仔路9号

  三、公示时间

  公示30日,自2019年6月29日起至2019年7月29日止。

  四、意见反馈

  公示期内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联系。公众也可将意见邮寄至龙岗区中心城建设大厦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公共项目科(邮编518172),并注明“城市规划项目公众意见”字样。本次法定图则个案调整公示截止日期为2019年7月29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公示期满无异议,我局将按程序开展下阶段工作。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28900410 传真:28900430

  特此公示。

  附件:

  1.调整前

  2.调整后

  3.影像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2019年6月29日

调整前.png
调整后.png
影像图.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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