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关于龙岗区[宝龙工业城地区]法定图则05-04-02地块规划调整的公示
来源: 龙岗管理局 日期: 2019-06-29 【字号:大 中 小】
为集约节约利用土地,提供产业发展空间,拟对[宝龙工业城地区]法定图则05-04-02地块进行规划调整。该规划调整事项已经规划主管部门审议并原则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的相关规定,对该事项公示如下:
一、法定图则情况
[宝龙工业城地区]法定图则05-04-02地块位于宝龙高新园高科大道和宝龙三路交叉口的东北处,规划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用地面积为28577平方米,容积率1.7,备注:规划。
二、规划调整情况
05-04-02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普通工业用地,容积率由1.7调整为4.6,配套设施为社区体育活动场地(占地1500平方米)、社区警务室(建筑面积50平方米)、便民服务站(建筑面积400平方米)、文化活动室(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含党群服务中心650平方米)。
三、公示地点
(一)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一楼展厅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
(二)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一楼大厅
(三)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冬青路18号宝龙街道办事处一楼展厅
(四)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宝龙高新园区高科大道、宝龙三路、新能源二路、新能源五路围合地块
(五)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网址:http://pnr.sz.gov.cn
四、公示时间
30日,自2019年6月29日起至2019年7月28日止。
五、意见反馈
公示期间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联系,公众可将意见邮寄至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建设大厦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规划科(邮编518100),并注明“城市规划项目公众意见”字样,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19年7月28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报批。
六、联系方式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规划科
联系人:龚工
电话: 28923625 传真: 28918213
附件:规划调整前后对比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2019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