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关于龙岗203-04号片区[高桥地区]法定图则02-06地块图则局部调整的公示
来源: 龙岗管理局 日期: 2019-08-26 【字号:大 中 小】
因产业发展需求,为集约高效利用土地,深圳市朗坤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对龙岗203-04号片区[高桥地区]法定图则02-06地块进行规划调整,以上事项经规划主管部门审议原则通过。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对该规划调整事项公示。现将公示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法定图则情况
拟调整地块位于《深圳市龙岗203-04号片区[高桥地区]法定图则》02-06地块,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M1),用地面积为29968平方米,容积率为“—”,备注为“依政府批件”。
二、规划调整情况
现拟将02-06地块面积由29968平方米调整为29852平方米,地块用地性质保持不变,为普通工业用地(M1);地块容积率确定为3.7;配套设施增加文化活动室1处,社区警务室1处,社区体育活动场地1处。
原02-06地块剩余116平方米用地并入沿街绿带,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G1)。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30天,自2019年8月26日至2019年9月25日。
四、公示地点
(一)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一楼展厅
(二)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地址: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楼建设大厦一楼大厅
(三)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埔仔路9号
(四)项目现场
地址:龙岗区盐龙大道与坪桥路交叉路口东北侧
(五)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网址:http://pnr.sz.gov.cn/
五、意见反馈
公示期间,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联系。公众也可将意见邮寄至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规划科(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501,邮编:518172),并注明“城市规划项目公众意见”字样。本次调整公示截止日期为2019年9月20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公示期满无异议,将按程序进行审批。
特此公示。
联系人:陈工,电话:(0755) 28916907传真:(0755) 28918213
附件:规划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2019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