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关于如意路南延接东部过境通道市政工程涉及[爱联地区]法定图则、[新生地区]法定图则和[南约地区]法定图则相关地块图则规划个案调整及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事宜的公示
来源: 龙岗管理局 日期: 2019-09-01 【字号:大 中 小】
龙岗区发改部门已下达如意路南延接东部过境通道市政工程前期计划,其工程建设方案设计已通过审批,用地红线已经稳定。经核查,该工程用地红线涉及占用[爱联地区]法定图则08-05、08-07、08-09地块、[新生地区]法定图则09-02地块、[南约地区]法定图则06-01、06-07、08-01、08-10、08-11、09-08、09-11地块和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内用地,须按程序开展法定图则规划个案调整工作和相关公示工作。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对[爱联地区]法定图则、[南约地区]法定图则相关地块规划个案调整和占用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内用地事项公示如下:
一、法定图则规划情况
(一)该工程用地涉及占用[爱联地区]法定图则08-05、08-07、08-09地块和[南约地区]法定图则06-01、06-07、08-01、08-10、08-11、09-08、09-11地块,相关地块规划具体情况见本公示法定图则调整前规划图和地块指标一栏表。
(二)[新生地区]法定图则09-02地块为规划二类居住用地(R2),该地块规划具体情况见本公示法定图则调整前规划图和地块指标一栏表。
二、本次法定图则个案调整情况
(一)拟将[爱联地区]法定图则08-05、08-07、08-09地块和[南约地区]法定图则06-01、06-07、08-01、08-10、08-11、09-08、09-11地块被如意路南延接东部过境通道所占用部分用地调整为城市道路用地,上述地块剩余部分维持法定图则规划用地性质、容积率、配套设施、备注等内容不变,相关地块具体规划调整情况见本公示法定图则调整后规划图和地块指标一栏表。
(二)该工程用地涉及占用[爱联地区]法定图则08-05地块3863平方米,该地块为规划公共绿地(G1)。按照《深圳经济特区绿化条例》(2016),须确保规划绿地面积不减少,本次拟将[新生地区]法定图则09-02地块内部分用地调整为公园绿地(G1),调整部分面积不少于[爱联地区]法定图则08-05地块被本工程占用部分面积,该地块具体规划调整情况见本公示法定图则调整后规划图和地块指标一栏表。
三、该工程占用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内用地情况
该工程占用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内用地63754平方米(具体情况见本公示附图),依据《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深圳市人民政府第145号令),该工程为重大道路交通设施项目,属于允许进入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内进行建设的项目范畴。
四、公示地点
(一)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地址: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
(二)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如意路98号
(三)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路2号
(四)项目现场
地址:如意路与爱南路交叉路口南侧
(五)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
http://pnr.sz.gov.cn
五、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30个自然日,自2019年9月1日起至2019年9月30日止。
六、意见反馈
公示期间,如对本法定图则个案调整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19年10月1日之前(若邮寄以邮戳为准)以书面形式将反映的情况寄(送)至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邮编。来信请寄: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907室,邮编:518172,信封上请注明:东部过境通道市政工程规划调整公众意见。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处理,并按程序进行审批。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龚工、邓工, 联系电话:0755-28923625、28917166, 传真:0755-28900430
特此公示。
附件:1.【爱联地区】法定图则、【南约地区】法定图则调整前规划图
2.【爱联地区】法定图则、【南约地区】法定图则调整后规划图
3.【新生地区】法定图则调整前后规划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2019年9月1日
【爱联地区】法定图则、【南约地区】法定图则调整前规划图.jpg
【爱联地区】法定图则、【南约地区】法定图则调整后规划图.jpg
【新生地区】法定图则调整前后规划图.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