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关于龙岗103-07号片区[上李朗地区]法定图则01-06地块内G04305-0018宗地规划调整公示的通告
来源: 龙岗管理局 日期: 2019-09-04 【字号:大 中 小】
为了满足深圳市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的需要,贯彻政府加强土地管理、提升土地集约利用的内在要求,拟对[上李朗地区]法定图则01-06地块内G04305-0018宗地进行规划调整。该事项已经规划主管部门审议并原则通过,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对该规划调整事项公示如下:
一、法定图则情况
[上李朗地区]法定图则01-06地块内G04305-0018宗地位于甘和路西侧,甘坑新路(规划)南侧,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M2),用地面积为10875.07平方米,容积率1.5,备注“规划”。现状为工业厂房与宿舍。
二、规划调整情况
将法定图则01-06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M2),用地面积33562平方米,容积率1.5,备注:“规划”)调整为01-06-01、01-06-02、01-06-03三个地块,其中:01-06-01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M2),用地面积为351平方米,容积率1.5,备注“规划”;01-06-02地块用地性质调整为一类工业用地(M1),用地面积为10722平方米,容积率调整为4.2,备注“规划”;01-06-03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M2),用地面积为22489平方米,容积率1.5,备注“现状”。
三、公示地点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一楼展厅(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龙岗区中心城建设大厦一楼行政服务大厅);
3、吉华街道办事处(龙岗区吉华街道甘李六路9号);
4、项目现场(吉华街道甘和路)。
5、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网址:http://pnr.sz.gov.cn
四、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30天,自2019年9月4日至2019年10月3日。
五、意见反馈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向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提出意见或建议。提出意见或建议,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公示地点、网站均有“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领取或下载。
填完后可寄往龙岗区中心城建设大厦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规划科(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501,邮编:518172),并注明 “公众意见”字样。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 2019年10月03日 (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将该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及公众意见处理结果报批。
六、联系方式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规划科
联系人:宋工
联系电话:28923346
附件:1、[上李朗地区]法定图则01-06地块内G04305-0018宗地规划调整公示图
2. 公众意见征询表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2019年9月4日
[上李朗地区]法定图则01-06地块内G04305-0018宗地规划调整公示图.jpg
公众意见征询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