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关于龙岗区[龙西-五联地区]法定图则07-19、07-20地块和 [新生地区]法定图则02-02、02-01、02-12地块及 [龙平地区]03-01、03-02、03-07、03-08地块规划调整公示
来源: 龙岗管理局 日期: 2019-09-11 【字号:大 中 小】
为加快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提升龙岗区儿童医疗服务水平,推进深圳市第三儿童医院项目建设,同时保障规划绿地规模不减少,现拟对龙岗区[龙西-五联地区]法定图则07-19、07-20地块、[新生地区]法定图则02-02、02-01、02-12地块及 [龙平地区] 法定图则03-01、03-02、03-07、03-08地块进行规划调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对该规划调整事项公示如下:
一、规划调整内容
1、拟将[龙西-五联地区]法定图则07-19地块,用地面积由198437平方米调整为186434平方米,用地性质由公共绿地调整为公园绿地,配套设施不变;07-20地块,用地面积由23379平方米调整为35383平方米,用地性质由综合医院用地调整为医疗卫生用地。
2、拟将[新生地区]法定图则02-02地块划分为02-02-01及02-02-02两个地块,02-02-01地块用地性质调整为公园绿地(G1),用地面积1204平方米, 02-02-02地块用地性质仍为普通工业用地(M1),用地面积13601平方米;02-01地块划分为02-01-01及02-02-02两个地块,02-01-01地块用地性质调整为公园绿地(G1),用地面积2438平方米,02-01-02地块用地性质仍为普通工业用地(M1),用地面积35326平方米;02-12地块划分为02-12-01及02-12-02两个地块,02-12-01地块用地性质调整为公园绿地(G1),用地面积1834平方米,02-12-02地块用地性质仍为普通工业用地(M1),用地面积41752平方米。
3、拟将[龙平地区]法定图则03-01地块划分为03-01-01及03-01-02两个地块,03-01-01地块用地性质调整为公园绿地(G1),用地面积1204平方米,03-01-02地块用地性质仍为二类居住用地(R2),用地面积10743平方米;03-02地块划分为03-02-01及03-02-02两个地块,03-02-01地块用地性质调整为公园绿地(G1),用地面积2438平方米,03-02-02地块用地性质仍为二类居住用地(R2),用地面积9177平方米;03-07地块划分为03-07-01及03-07-02两个地块,03-07-01地块用地性质调整为公园绿地(G1),用地面积1891平方米,03-07-02地块用地性质仍为二类居住用地(R2),用地面积9622平方米;03-08地块划分为03-08-01及03-08-02两个地块,03-08-01地块用地性质调整为公园绿地(G1),用地面积1756平方米,03-08-02地块用地性质仍为二类居住用地(R2),用地面积9629平方米。 二、公示地点
(一)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地址:龙岗区中心城建设大厦一楼大厅
(二)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办事处及龙岗街道办事处
地址1:龙岗区龙城沙园路98号 地址2:龙岗区龙岗路2号
(三)项目现场
龙盛大道北侧,友谊路东侧,清友路与协平路交汇处
(四)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网址:http://pnr.sz.gov.cn
三、公示时间
公示为期30日,自2019年9月11日起至2019年10月10日止。
四、意见反馈
公示期内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联系。公众也可将意见邮寄至龙岗区中心城建设大厦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公共项目科(邮编518172),并注明“城市规划项目公众意见”字样。本次法定图则个案调整公示截止日期为2019年10月7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公示期满无异议,我局将按程序开展下阶段工作。
五、联系方式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公共项目科
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28900410,传真:28900430
附件:1.规划调整及绿地占补调整前 图
2. 规划调整及绿地占补调整后 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2019年9月11日
规划调整及绿地占补调整前 图.jpg
规划调整及绿地占补调整后 图.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