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关于龙岗区坪地北储能中心规划设计条件和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的公示
来源: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期: 2026-01-13 【字号:大 中 小】
为落实新型储能建设,龙岗区坪地北储能中心项目已完成规划设计条件编制。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和《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对成果进行公示:
一、基本情况
用地位于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吉惠路北侧,现状为空地,用地面积约2.3公顷。该储能中心采用埋地电缆出线方案,长度约3.0千米,沿线涉及地下用地面积为8937.80平方米。
二、规划设计条件
用地性质:市政供应设施用地(U1)
用地面积:2.3公顷
计容建筑面积:1040平方米(包含办公区250平方米+运维间170平方米+消防泵房60平方米+变压器及站用电舱160平方米+35kV配电装置舱200平方米x2,不计核减指标)
其他:1.建筑覆盖率、绿化覆盖率、建筑退线、机动车泊位数等,结合生产工艺及《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予以控制。2.坪地北储能电站通过电缆接入鼎盛变电站。电缆路由为:由鼎盛站向北出线,向西北至东江环保公司龙岗基地西侧,然后向东北走线,穿越现状山体,外环高速,向西北沿外环高速北侧走线,穿越吉惠路接入储能电站,电缆线路全长约3.0公里。3.后续工程实施时,结合地形地貌等实际情况对项目进行适当优化和微调的,视作符合本规划。在不影响电缆线路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后续工程实施时,结合地形地貌、经济、安全等实际情况,对电缆线路进行适当优化和调整,视作符合本规划。
以上内容以最终审定为准。
三、占用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情况
龙岗区坪地北储能中心及埋地电缆沟全部位于基本生态控制线内。根据《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深圳市人民政府第145号令)规定,该项目符合“市政公用设施”准入类型。
四、公示渠道
(一)实地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一楼大厅
2. 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埔仔路9号
3.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吉惠路北侧
(二)网上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网址: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门户网站
网址:http://pnr.sz.gov.cn/lg/
(三)媒体公示
深圳特区报
五、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30个自然日,自2026年1月14日起至2026年2月12日止。
六、意见反馈
公示期间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将意见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反馈:
(一)邮寄。邮寄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812室;收件人:徐工,公共项目科907室;联系电话:0755-28904158;并在信封上注明“龙岗区坪地北储能中心规划设计条件和基本生态控制线占用方案意见征集”字样(日期以邮戳为准)。
(二)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至邮箱:liuzhc@pnr.sz.gov.cn,邮件标题请按“龙岗区坪地北储能中心规划设计条件和基本生态控制线占用方案意见征集+姓名(或单位名称)”格式填写。
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6年2月12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研究和处理。
特此公示。
附件:1.项目规划设计条件公示图
2.项目位置及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2026年1月13日
项目规划设计条件公示图.jpg
项目位置及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图.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