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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关于《深圳市龙岗202-02&03号片区[龙平地区]法定图则05-09等6个地块及202-04号片区[新生地区]法定图则05-13地块技术修正方案(南联桥市政工程)》的公示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关于《深圳市龙岗202-02&03号片区[龙平地区]法定图则05-09等6个地块及202-04号片区[新生地区]法定图则05-13地块技术修正方案(南联桥市政工程)》的公示

来源: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期: 2025-08-09  【字号:

  南联桥位于龙岗区龙城街道和龙岗街道交界处,连接龙岗大道和盛龙路,是龙平地区重要的对外交通联系通道,该项目建设有效缓解碧新路交通压力,完善龙平片区骨干路网。为支持南联桥市政工程项目建设,满足跨河桥梁的建设标准,拟对该项目沿线法定图则进行技术修正。该事项已通过我局专题会审议,详细情况如下:

  一、原法定图则规划情况

  经核查,南联桥市政工程涉及[龙平地区]法定图则情况如下:

  05-13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水域,用地代码为E1,配套设施项目名称为“-”,容积率为“-”,用地面积为61348平方米,备注为“现状保留”;

  06-02b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共绿地,用地代码为G1,配套设施项目名称为“-”,容积率为“-”,用地面积为13223平方米,备注为“规划”;

  06-16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雨水污水处理用地,用地代码为U51,配套设施项目名称为“-”,容积率为“-”,用地面积为4360平方米,备注为“规划”;

  05-14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水域,用地代码为E1,配套设施项目名称为“-”,容积率为“-”,用地面积为10309平方米,备注为“现状保留”;

  05-10a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雨水污水处理用地,用地代码为U51,配套设施项目名称为“雨水收集处理设施”,容积率为“-”,用地面积为791平方米,备注为“1.GX01城市更新单元共包含05-05~11等7个"规划、拆除重建"地块。2.本更新单元中独立占地的配套设施有规划公共绿地(05-09、05-10、05-11)、小学扩建用地(05-05)、垃圾转运站(05-08)、雨水收集处理设施(05-10a)等。3.本单元除独立占地的配套设施外的"规划,拆除重建类"地块的建筑总量为15.97万平方米(其中居住建筑面积为15.97万平方米)。具体指标由更新单元专项规划研究确定。”;

  05-09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共绿地,用地代码为G1,配套设施项目名称为“-”,容积率为“-”,用地面积为5133平方米,备注为“1.GX01城市更新单元共包含05-05~11等7个"规划、拆除重建"地块。2.本更新单元中独立占地的配套设施有规划公共绿地(05-09、05-10、05-11)、小学扩建用地(05-05)、垃圾转运站(05-08)、雨水收集处理设施(05-10a)等。3.本单元除独立占地的配套设施外的"规划,拆除重建类"地块的建筑总量为15.97万平方米(其中居住建筑面积为15.97万平方米)。具体指标由更新单元专项规划研究确定。”

  二、本次技术修正方案

  南联桥市政工程与[龙平地区]法定图则重叠范围内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修改为城市道路用地(S2),修改后详细情况如下:

  05-13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水域(E1),配套设施项目名称为“-”,容积率为“-”,用地面积为61239平方米,备注为“现状保留”;

  06-02b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G1),配套设施项目名称为“-”,容积率为“-”,用地面积为13213平方米,备注为“规划”;

  06-16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市政环境卫生设施用地(U5),配套设施项目名称为“-”,容积率为“-”,用地面积为4351平方米,备注为“规划”;

  05-14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水域(E1),配套设施项目名称为“-”,容积率为“-”,用地面积为10212平方米,备注为“现状保留”;

  05-10a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市政环境卫生设施用地(U5),配套设施项目名称为“雨水收集处理设施”,容积率为“-”,用地面积为784平方米,备注为“1.GX01城市更新单元共包含05-05~11等7个"规划、拆除重建"地块。2.本更新单元中独立占地的配套设施有规划公共绿地(05-09、05-10、05-11)、小学扩建用地(05-05)、垃圾转运站(05-08)、雨水收集处理设施(05-10a)等。3.本单元除独立占地的配套设施外的"规划,拆除重建类"地块的建筑总量为15.97万平方米(其中居住建筑面积为15.97万平方米)。具体指标由更新单元专项规划研究确定。”

  05-09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G1),配套设施项目名称为“-”,容积率为“-”,用地面积为5115平方米,备注为“1.GX01城市更新单元共包含05-05~11等7个"规划、拆除重建"地块。2.本更新单元中独立占地的配套设施有规划公共绿地(05-09、05-10、05-11)、小学扩建用地(05-05)、垃圾转运站(05-08)、雨水收集处理设施(05-10a)等。3.本单元除独立占地的配套设施外的"规划,拆除重建类"地块的建筑总量为15.97万平方米(其中居住建筑面积为15.97万平方米)。具体指标由更新单元专项规划研究确定。”

  三、绿地占补情况

  本次技术修正方案占用法定图则绿地18平方米。本方案选取补入绿地位于[新生地区]法定图则范围,补入面积20平方米,编号05-13,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G1);满足补入绿地位于同一行政区,现状为连片绿地,补入面积大于拟占用绿地等要求。

  四、公示方式与地点

  (一)现场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地址:龙岗区龙城街道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一楼

  2.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办事处

  地址:龙岗区龙岗路2号

  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办事处

  地址:龙岗区如意路98号

  3.项目现场

  地址:龙岗区龙岗街道南联路和跃鳞湾公园交叉口

  (二)网上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

  网址: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网站

  网址:http://pnr.sz.gov.cn/lg

  (三)深圳商报

  五、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30个自然日,自2025年8月9日起至2025年9月7日止。

  六、意见反馈

  公示期间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将意见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反馈:

  (一)邮寄。邮寄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812室;收件人:公共项目907室、昌工;联系电话:0755-89552287;并在信封上注明“南联桥市政工程法定图则技术修正意见征集”字样(日期以邮戳为准)。

  (二)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至邮箱:liuzhc@pnr.sz.gov.cn,邮件标题请按“南联桥市政工程法定图则技术修正意见征集+姓名(或单位名称)”格式填写。

  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5年9月7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研究和处理。

  特此公示。

  附件:调整前后对比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2025年8月9日

调整前后对比图.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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