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关于东部过境通道连接过沥路匝道工程法定图则技术修正及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事宜的二次公示
来源: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期: 2025-07-05 【字号:大 中 小】
为推进东部过境通道连接过沥路匝道工程建设,现拟对《坪山中心区-法定图则》和《宝龙科技城片区-法定图则》的3个地块进行法定图则技术修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该项目技术修正和拟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内用地事项进行二次公示如下:
一、法定图则规划情况
经核查,东部过境通道连接过沥路匝道工程涉及《坪山中心区-法定图则》DY-05-03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G1),用地面积41491平方米,备注为“规划”。涉及《宝龙科技城片区-法定图则》13-02-02和13-03地块,其中13-02-02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G1),用地面积14774平方米,配套设施项目名称为“社区体育活动场地”,备注为“依据政府批件”;13-03规划用地性质为农林和其他用地(E1),用地面积29296平方米,备注为“依据政府批件”。
二、本次拟进行的技术修正方案
《坪山中心区-法定图则》DY-05-03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G1),用地面积40970平方米,备注为“规划”。《宝龙科技城片区-法定图则》13-02-02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G1),用地面积14652平方米,配套设施项目名称为“社区体育活动场地”,备注为“依据政府批件”;13-03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农林和其他用地(E1),用地面积23292平方米,备注为“依据政府批件”。此外,在《南岭求水山地区-法定图则》补入05-40-02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G1),用地面积641平方米,备注为“规划”。
三、本项目拟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情况
东部过境通道连接过沥路匝道工程拟规划调整范围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14200平方米。根据《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项目符合准入条件。
四、公示方式与地点
(一)现场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一楼大厅
2.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冬青路18号
3.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过沥路
(二)网上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
网址: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网站
网址:http://pnr.sz.gov.cn/lg
(三)深圳商报
五、公示时间
公示期15个自然日,自2025年7月5日起至2025年7月19日止。
六、意见反馈
公示期间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将意见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反馈:
(一)邮寄。邮寄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812室;收件人:公共项目科907室、刘工;联系电话:0755-28905861;并在信封上注明“东部过境通道连接过沥路匝道技术修正意见征集”字样(日期以邮戳为准)。
(二)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至邮箱:liuzhc@pnr.sz.gov.cn,邮件标题请按“东部过境通道连接过沥路匝道技术修正意见征集+姓名(或单位名称)”格式填写。
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5年7月19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研究和处理。
特此公示。
附件:1.调整前法定图则
2.调整后法定图则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2025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