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关于[坂田北地区]法定图则DY08控制单元及05-01地块(部分)详细规划调整的公示
来源: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期: 2025-04-19 【字号:大 中 小】
根据龙岗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为落实产业发展需求,现拟对[坂田北地区]法定图则DY08控制单元及其中的05-01地块(部分)详细规划进行规划调整。该规划调整已经规划主管部门审议并原则通过,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对该规划调整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坂田北地区]法定图则DY08控制单元位于坂田北片区平南铁路、坂雪岗大道、布龙路、五和大道围合范围内,控制单元总面积41.6公顷。
其中05-01地块(部分)位于坂锦路和东坡路交会处西南角,现状为未建设用地,用地面积为0.93公顷。
二、法定图则情况
[坂田北地区]法定图则DY08控制单元主导用途为商业、居住、研发,总建筑面积135.6万平方米,其中二类居住建筑面积上限45万平方米,产业建筑面积下限16.85万平方米。根据已批的《[坂田北地区]法定图则DY08控制单元详细规划》,控制单元内包含1个已批城市更新单元(包含01-01、02-01共两个地块,建筑总量34.46万平方米,其中商业建筑面积34.46万平方米);两个更新单元(包含GX02-01、GX02-02、GX02-03、GX03-01、GX04-01、GX05-01、GX06-01、GX06-02共八个地块,建筑总量56.74万平方米,其中二类居住用地建筑≤41.15万平方米,商业用地及新型产业用地建筑≤15.59万平方米);政府储备用地(包含02-02、03-01、04-01、05-01、CB01、CB02、CB03、CB04共八个地块,建筑量总量44.4万平方米)。
本次申请调整地块涉及政府储备用地中的05-01及更新单元G02-01、GX02-02、GX02-03、GX03-01、GX04-01、GX05-01、GX06-01、GX06-02地块:
(一)05-01地块,规划为新型产业用地(M0),容积率为5.71,05-01地块规划建筑总量5.31万平方米,备注为“由GX01更新单元移交”。
(二)G02-01、GX02-02、GX02-03、GX03-01、GX04-01、GX05-01、GX06-01、GX06-02地块,平均容积率5.17,规划建筑总量56.74万平方米,其中二类居住用地建筑≤41.15万平方米,商业用地及新型产业用地建筑≤15.59万平方米。
三、规划调整情况
(一)将05-01地块调整为05-01-01、05-01-02两个地块,其中:
1.05-01-01地块用地面积调整为0.46公顷,用地性质为新型产业用地(M0)不变,容积率调整为6.24,地块建筑总量调整为2.90万平方米(其中新型产业用地建筑量2.90万平方米),备注调整为“规划”;
2.05-01-02地块用地面积调整为0.46公顷,用地性质为新型产业(M0)保持不变,容积率为5.71保持不变,地块建筑总量调整为2.66万平方米(其中新型产业用地建筑量2.66万平方米)。
(二)G02-01、GX02-02、GX02-03、GX03-01、GX04-01、GX05-01、GX06-01、GX06-02地块容积率调整为5.14,规划容积总量调整为56.49万平方米(其中二类居住用地建筑保持≤41.15万平方米不变,商业用地及新型产业用地建筑调整为≤15.34万平方米)。
[坂田北地区]法定图则DY08号控制单元范围内除上述变化外,其它内容保持不变。
四、公示地点
(一)现场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一楼展厅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行政路2号楼建设大厦一楼大厅
3.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环城东路坂田街道办事处
4.项目现场
地址:坂锦路和东坡路交会处西南角
(二)网上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
网址: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网站
网址:http://pnr.sz.gov.cn/lg/
(三)平面媒体展示
深圳商报
五、公示时间
为期30个自然日,自2025年4月19日至2025年5月18日止。
六、意见反馈
公示期间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将意见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反馈:
(一)邮寄。邮寄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812室;收件人:规划科506室,曾工;联系电话:0755-28905795;并在信封上注明“[坂田北地区]法定图则DY08控制单元及05-01地块(部分)规划调整的意见征集”字样(日期以邮戳为准);
(二)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至邮箱:longgangghk@pnr.sz.gov.cn,邮件标题请按“[坂田北地区]法定图则DY08控制单元及05-01地块(部分)规划调整的意见征集+姓名(或单位名称)”格式填写;
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5年5月18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研究和处理。
特此公示。
附件:调整前后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及附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2025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