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关于联李大道东段市政工程法定图则技术修正及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事宜的公示
来源: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期: 2025-03-22 【字号:大 中 小】
联李大道东段市政工程局部与法定图则规划不符。为推进联李大道东段市政工程建设,现拟对联李大道东段市政工程涉及法定图则地块进行技术修正,并对涉及基本生态控制线占用情况进行公示。该事项已通过我局专题会审议,详细情况如下:
一、法定图则规划情况
经核查,联李大道东段市政工程地面段涉及《下李朗-良安田地区》10-04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铁路用地,用地代码为T1,配套设施项目名称为“-”,容积率为“-”,用地面积为554775.20平方米,备注为“规划”;11-08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生产防护绿地,用地代码为G2,配套设施项目名称为“-”,容积率为“-”,用地面积为96557.6平方米,备注为“规划”;04-09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生产防护绿地,用地代码为G2,配套设施项目名称为“-”,容积率为“-”,用地面积为89788.85平方米,备注为“规划”。联李大道东段市政工程地下段涉及《下李朗-良安田地区》11-08地块,11-04地块和10-04地块。
二、本次拟进行的技术修正方案
联李大道东段市政工程地面段与[下李朗-良安田地区]法定图则重叠范围内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修改为城市道路用地(S2),地下段涉及地块在其备注中增加“联李大道东段地下段”说明,并根据最新《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用地分类,将所涉及的原生产防护绿地(G2)调整为农林及其他用地(E2),将原铁路用地(T1)调整为区域交通用地(S1),修改后详细情况如下:
[下李朗-良安田地区]法定图则10-04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区域交通用地+城市道路用地,用地代码为S1+S2,用地面积为553056.09 平方米,备注为“规划,联李大道东段地下段”;11-08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农林及其他用地+城市道路用地,用地代码为E2+S2,用地面积为94873.18平方米,备注为“规划,联李大道东段地下段”;04-09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农林及其他用地+城市道路用地,用地代码为E2+S2,用地面积为87988.18平方米,备注为“规划”。11-04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农林及其他用地+城市道路用地,用地代码为E2+S2,用地面积为41243.97平方米,备注为“规划,联李大道东段地下段”。
三、联李大道东段市政工程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内用地情况
联李大道东段市政工程涉及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69741.45平方米。其中,本次拟调整范围涉及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3237.24平方米。
四、公示方式与地点
(一)现场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一楼大厅
2.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路1号
3.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联李大道和铁运路交叉口
(二)网上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
网址: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网站
网址:http://pnr.sz.gov.cn/lg
(三)深圳商报
五、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30个自然日,自2025年3月22日起至2025年4月20日止。
六、意见反馈
公示期间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将意见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反馈:
(一)邮寄。邮寄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812室;收件人:公共项目科907室、刘工;联系电话:0755-28905861;并在信封上注明“联李大道东段市政工程技术修正意见征集”字样(日期以邮戳为准)。
(二)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至邮箱:liuzhc@pnr.sz.gov.cn,邮件标题请按“联李大道东段市政工程技术修正意见征集+姓名(或单位名称)”格式填写。
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5年4月20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研究和处理。
特此公示。
附件:1.调整前图表
2.调整后图表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2025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