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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关于[南约地区]法定图则08-04、08-05等地块规划调整的公示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关于[南约地区]法定图则08-04、08-05等地块规划调整的公示

来源: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期: 2024-10-24  【字号:

  为加快落实龙岗区政府关于居住用地供应的工作部署,拟对[南约地区]法定图则08-04、08-05等地块进行规划调整。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公开展示如下:

  一、法定图则情况

  拟调整地块涉及[南约地区]法定图则07-08、07-10~13、07-16、07-24、08-01、08-03~05、08-14地块,其中07-08地块用地性质为农林和其它用地,用地面积为6315平方米,备注为“现状”; 07-10地块用地性质为水域,用地面积为50378平方米,备注为“现状”; 07-11地块用地性质为农林和其它用地,用地面积为20685平方米,备注为“规划”;07-12地块用地性质为环境卫生设施用地,用地面积为48798平方米,配套设施为“水质净化厂”,备注为“现状”;07-13地块用地性质为四类居住用地,用地面积为7852平方米,备注为“现状”;07-16地块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用地面积为24083平方米,配套设施为“社区警务室(50㎡)、社区肉菜市场(1000㎡)、社区健康服务中心(1000㎡)、再生资源回收站(60㎡)、垃圾转运站(150㎡)、公共厕所(60㎡)、环卫工人作息房(20㎡)、社会停车场(库)(200个)、公交首末站(2500㎡)”,备注为“现状”;07-24地块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用地面积为552平方米,备注为“规划”;08-01地块用地性质为普通工业用地,用地面积为18566平方米,备注为“现状”;08-03地块用地性质为普通工业用地,用地面积为27924平方米,备注为“现状”;08-04地块用地性质为教育设施用地,用地面积为34708平方米,配套设施为“72班九年一贯制学校”,备注为“规划”;08-05地块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用地面积为5865平方米,配套设施为“社会停车场(库)(150个)”,备注为“规划”;08-14地块用地性质为普通工业用地,用地面积为40765平方米,备注为“现状”。

  二、规划调整情况

  调整后,[南约地区]法定图则07-08地块用地性质为农林和其它用地,用地面积为6002平方米,备注为“现状”;07-10地块用地性质为水域,用地面积为49580平方米,备注为“现状”;07-11地块用地性质为农林和其它用地,用地面积为20483平方米,备注为“规划”;07-12地块用地性质为环境卫生设施用地,用地面积为47930平方米,配套设施为“水质净化厂”,备注为“现状”;07-13地块用地性质为四类居住用地,用地面积为7042平方米,备注为“现状”;07-16地块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用地面积为22952平方米,配套设施为“社区警务室(50㎡)、社区肉菜市场(1000㎡)、社区健康服务中心(1000㎡)、再生资源回收站(60㎡)、垃圾转运站(150㎡)、公共厕所(60㎡)、环卫工人作息房(20㎡)、社会停车场(库)(200个)、公交首末站(2500㎡)”,备注为“现状”;08-01地块用地性质为普通工业用地,用地面积为18136平方米,备注为“现状”;08-03地块用地性质为普通工业用地,用地面积为27208平方米,备注为“现状”;08-04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用地面积为37613平方米,容积率为4.6,配套设施为“9班幼儿园(3146㎡,占地2700㎡)、托育机构(500㎡)、社区体育活动场地(占地1500㎡)、社区儿童游戏场地(占地1200㎡)、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1500㎡)、公共厕所(60㎡)、环卫工人作息房(20㎡)”,备注为“规划”;08-05地块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用地面积为1466平方米,备注为“规划”;08-14地块用地性质为普通工业用地,用地面积为40064平方米,备注为“现状”。

  三、公示方式与地点

  (一)现场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一楼展厅;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行政路2号楼建设大厦一楼大厅;

  3.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沙园路98号;

  4.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嶂背路、高屋路交界处。

  (二)网上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网址: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网站

  网址:http://pnr.sz.gov.cn/lg/。

  (三)报纸公示

  深圳商报。

  四、公示时间

  本次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公开展示时间为30个自然日,自2024年10月24日起至2024年11月22日止。

  五、意见反馈

  公示期间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将意见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反馈:

  (一)邮寄。邮寄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812室;收件人:规划科506室,刘工;联系电话0755-28900355;并在信封上注明“[南约地区]法定图则08-04、08-05等地块规划调整意见征集”字样(日期以邮戳为准)。

  (二)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至邮箱:longgangghk@pnr.sz.gov.cn,邮件标题请按 “[南约地区]法定图则08-04、08-05等地块规划调整意见征集+姓名(或单位名称)”格式填写。

  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4年11月22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研究和处理。

  特此公示。

  附件:调整前后对比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2024年10月24日

调整前后对比图.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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