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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关于深圳市职教园法定图则规划调整、规划设计条件研究及涉及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的公示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关于深圳市职教园法定图则规划调整、规划设计条件研究及涉及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的公示

来源: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期: 2024-09-21  【字号:

  深圳市职教园是我市重点民生项目,为进一步推进项目落实建设,本项目拟法定图则规划调整、规划设计条件研究及涉及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优化调整事项已经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审议通过。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和《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对本项目调整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深圳市职教园项目位于龙岗区坪地街道六联社区,龙岗大道以西、外环高速以北,研究范围约185.08公顷。

  二、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及规划设计条件研究情况

  选址用地约80.93公顷用地涉及[坪地吉坑地区]法定图则规划调整,调整前后规划功能详见附图;约104.15公顷位于法定图则未覆盖区域,规划设计条件详见附图。

  三、规划设计条件

  (一)规划用地性质包括教育设施用地(GIC5)、公共管理与服务设施用地(GIC)、公共管理与服务设施用地+新型产业用地(GIC+M0)、普通工业用地(M1)、环境卫生设施用地(U5)、城市道路用地(S2)、其它交通设施用地(S9)、公园绿地(G1)、水域(E1)、农林和其它用地(E2)。总建筑规模及分项指标以发改批复为准。

  (二)分别在市职教园南部、北部构建空中平台和连廊系统,结合地块开发在下层次详细规划中明确位置、范围、形态等要求。

  (三)建筑限高、建筑退线、地块出入口、充电桩、建筑面宽、建筑间距等按照《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予以控制。

  四、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情况说明

  项目规划用地部分位于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内。根据《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深圳市人民政府第145号令(2013修订)]及《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的实施意见》[深府〔2016〕13号],教育设施用地属于允许在基本生态控制线内建设的范畴,本项目已开展可行性研究、环境影响评价及规划选址论证,现根据规定予以公示,具体范围详见附图。

  五、展示方式与地点

  (一)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一楼展厅

  (二)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一楼

  (三)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埔仔路9号

  (四)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三坑水库

  (五)网上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

  网址: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网站

  网址:http://pnr.sz.gov.cn/lg/

  (六)媒体展示

  《深圳商报》

  六、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30个自然日,自2024年9月21日至2024年10月20日止。

  七、意见反馈

  公示期间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将意见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反馈:

  (一)邮寄。邮寄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812室;收件人:公共项目科1007室,陈工;联系电话:0755-28919082;并在信封上注明“深圳市职教园项目相关公示内容意见征集”字样(日期以邮戳为准)。

  (二)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至邮箱:liuzhc@pnr.sz.gov.cn,邮件标题请按“深圳市职教园项目相关公示内容意见征集+姓名(或单位名称)”格式填写。

  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4年10月20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研究和处理。

  特此公示。

  附件:1.深圳市职教园项目涉及的[坪地吉坑地区]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和法定图则未覆盖区域的规划设计条件研究附图

             2.深圳市职教园项目涉及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附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2024年9月21日

深圳市职教园项目涉及的[坪地吉坑地区]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和法定图则未覆盖区域的规划设计条件研究附图.jpg
深圳市职教园项目涉及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附图.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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