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关于[龙岗区坂田街道大光勘更新单元规划]01-22-01地块规划调整和绿地占补平衡事宜的公示
来源: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期: 2024-08-17 【字号:大 中 小】
根据龙岗区政府有关工作部署,拟对[龙岗区坂田街道大光勘更新单元规划]01-22-01地块进行规划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对该规划调整事项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规划调整用地总面积2727.5平方米,位于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五和社区,布龙路以南,五和大道以东。规划调整用地占用[龙岗区坂田街道大光勘更新单元规划]01-22-01地块规划绿地,按规定开展绿地占补平衡。规划调整用地不涉及规划管控线。
二、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前情况
(一)本次规划调整涉及[龙岗区坂田街道大光勘更新单元规划]01-22-01地块,用地面积2727.5平方米,规划为公园绿地(G1),备注“拆除重建”。按规定开展绿地占补平衡。
(二)拟补入一块绿地。补入前涉及[回龙埔及龙城公园地区]法定图则10-07地块,规划为教育设施用地(GIC5)。配套设施“九年一贯制学校(45班)”。
(三)相关地块规划具体情况见本公示法定图则调整前规划图和地块指标一栏表。
三、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后情况
(一)本次规划调整将原[龙岗区坂田街道大光勘更新单元规划]01-22-01公园绿地(G1)调整为两块用地,分别为教育设施用地(GIC5),用地面积2727.5平方米;公园绿地(G1),用地面积604.73平方米,备注“拆除重建”。
(二)绿地补入地块补入后,即[回龙埔及龙城公园地区]法定图则10-07地块调整后,划分为两块用地,其中10-07-01地块用地面积35943.29平方米,规划为教育设施用地(GIC5),配套设施“九年一贯制学校(45班)”;10-07-02用地面积2984.48平方米,规划为公园绿地(G1)。
(三)相关地块规划具体情况见本公示法定图则调整后规划图和地块指标一栏表。
四、展示方式与地点
(一)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
(二)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环城南路5号坂田国际中心A栋
(三)项目现场
地址1: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虎山路1号坂田实验学校西门
地址2:深圳市龙岗区夏长路86号8栋平安里学校西门
(四)网上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
网址: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龙岗管理局网站
网址:http://pnr.sz.gov.cn/lg/
(五)公示报纸:深圳商报。
五、公示时间
公开展示时间为30个自然日,自2024年8月17日起至2024年9月16日止。
六、意见反馈
公示期间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将意见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反馈:
(一)邮寄。邮寄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812室;收件人:公共项目科907室,周工;联系电话:0755-28911036;并在信封上注明“[龙岗区坂田街道大光勘更新单元规划]01-22-01地块规划调整和绿地占补平衡(坂田实验学校改扩建用地)相关公示内容意见征集”字样(日期以邮戳为准)。
(二)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至邮箱:liuzhc@pnr.sz.gov.cn,邮件标题请按“龙岗区坂田街道大光勘更新单元规划]01-22-01地块规划调整和绿地占补平衡(坂田实验学校改扩建用地)相关公示内容意见征集+姓名(或单位名称)”格式填写。
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4年9月16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研究和处理。
特此公示。
附件:公示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2024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