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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关于[龙西-五联地区]法定图则01-16、01-17、01-18、01-19地块规划调整方案的公示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关于[龙西-五联地区]法定图则01-16、01-17、01-18、01-19地块规划调整方案的公示

来源: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期: 2024-05-18  【字号:

  龙岗区建筑工务署申请对[龙西-五联地区]法定图则01-16、01-17、01-18、01-19地块进行法定图则局部调整。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现予以公开展示如下:

  一、法定图则调整前情况

  根据已批准的[龙西-五联地区]法定图则,石丰路红线宽度25米,双向4车道,道路等级为次干道;佳成路红线宽度20米,双向2车道,道路等级为支路。

  本次规划调整涉及[龙西-五联地区]法定图则01-16、01-17、01-18和01-19地块,均位于GX02更新单元,单元建设指标整体控制,各地块具体指标如下:

  01-16地块用地面积为48063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G1)”,容积率为“—”,配套设施项目名称为“公共厕所、再生资源回收站、环卫工人作息站、室外固定避难场所”,备注为“现状保留”。

  01-17地块用地面积为7422平方米,用地性质为“水域(E1)”,容积率为“—”,配套设施项目名称为“—”,备注为“规划”。

  01-18地块用地面积为53870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容积率为“—”,配套设施项目名称为“社区健康服务中心、社区服务站、社区警务室、幼儿园(18班)” ,备注为“规划”。

  01-19地块用地面积为52835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C1)”,容积率为“—”,配套设施项目名称为“肉菜市场”,备注为“规划”。

  二、法定图则调整后情况

  (一)道路调整

  石丰路和佳成路道路红线避开现状不可移动文物(朱古石炮楼),道路红线宽度、道路等级等均保持不变。

  (二)地块调整

  结合调整后的道路红线,在保持公共利益用地不减少的前提下,对涉及用地进行相应调整,相关地块规划调整如下:

  01-16地块用地面积调整为42018平方米,其他规划设计条件不变;

  01-17地块用地面积调整为7494平方米,其他规划设计条件不变;

  01-18地块拆分为01-18-01、01-18-02、01-18-03、01-18-04和01-18-05五个地块。其中,01-18-01地块用地面积为53870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配套设施项目名称为“社区健康服务中心、社区服务站、社区警务室、幼儿园(18班)”;01-18-02地块用地面积为631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G1);01-18-03地块用地面积为5415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G1);01-18-04地块用地面积为3348平方米,用地性质为文化遗产用地(GIC8),配套设施项目名称为“朱古石炮楼”,备注为“现状保留”;01-18-05地块用地面积为5099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C1)。

  01-19地块拆分为01-19-01和01-19-02两个地块。其中01-19-01地块用地面积为12425平方米;01-19-02地块用地面积为31407平方米,配套设施项目名称为“肉菜市场”。

  详见调整前后地块规划控制指标一览表及附图。

  三、展示方式与地点

  (一)现场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一楼展厅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行政路2号楼建设大厦一楼大厅

  3.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龙岗路2号

  4.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五清路以南、将军路以西

  (二)网上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网址: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龙岗管理局网站

  网址:http://pnr.sz.gov.cn/lg/

  (三)深圳商报

  四、展示时间

  本次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公开展示时间为30个自然日,自2024年5月18日至2024年6月16日止。    

  五、意见反馈

  公示期间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将意见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反馈:

  (一)邮寄。邮寄地址:深圳龙岗区龙城街道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812室;收件人:公共项目科1006室,蔡工;联系电话:0755-89552287;并在信封上注明“[龙西-五联地区]法定图则01-16、01-17、01-18、01-19地块规划调整意见征集”字样(日期以邮戳为准)。

  (二)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至邮箱:liuzhc@pnr.sz.gov.cn,邮件标题请按“[龙西-五联地区]法定图则01-16、01-17、01-18、01-19地块规划调整意见征集+姓名(或单位名称)”格式填写。

  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4年6月16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研究和处理。

  特此公示。

  附件:调整前后对比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2024年5月18日

调整前后对比图.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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