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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关于[坂田北地区]法定图则18-08地块规划调整的公示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关于[坂田北地区]法定图则18-08地块规划调整的公示

来源: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期: 2024-03-23  【字号:

  因龙岗区坂田街道特勤消防站规模扩建需求,原用地范围已无法满足需求,经龙岗区政府研究,拟将该消防站另行选址在坂田街道专职消防站及南侧用地。同时,为保障产业用地供应,我局开展了[坂田北地区]法定图则18-08地块规划调整。该规划调整事项已经规划主管部门审议并原则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的相关规定,对该规划调整事项公示如下:

  一、公示内容

  (一)基本情况

  拟调整地块位于龙岗区坂雪岗科技城坂田北片区,坂李大道和中浩二路交会处以西,总用地面积5000平方米,现状为空地。

  (二)法定图则情况

  18-08地块用地性质为其他市政公用设施用地(U9),配套设施为消防站,用地面积5000㎡,备注“依据更新专项规划”。

  (三)规划调整情况

  18-08地块用地面积由5000㎡调整为4960㎡,用地性质由其他市政公用设施用地(U9)调整为新型产业用地(M0),容积率5.72,备注“规划”。

  二、公示地点

  (一)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一楼展厅;

  (二)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一楼大厅;

  (三)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环城南路5号坂田街道办事处;

  (四)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坂李大道和中浩二路交叉口;

  (五)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网址:http://pnr.sz.gov.cn

  三、公示时间

  为期30个自然日,自2024年3月23日起至2024年4月21日止。

  四、意见反馈

  公示期间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将意见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反馈:

  (一)邮寄。邮寄地址:深圳龙岗区龙城街道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812室;收件人:规划科501室,曾工;联系电话:0755-28905795;并在信封上注明“[坂田北地区]法定图则18-08地块规划调整公示意见征集”字样(日期以邮戳为准)。

  (二)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至邮箱:longgangghk@pnr.sz.gov.cn,邮件标题请按“[坂田北地区]法定图则18-08地块规划调整公示意见征集+姓名(或单位名称)”格式填写。

  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4年4月21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研究和处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曾工,联系电话:0755-28905795,传真:0755-28918213

  特此公示。

  附件:[坂田北地区]法定图则18-08地块规划调整公示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2024年3月23日

[坂田北地区]法定图则18-08地块规划调整公示图.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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