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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关于[坂田北地区]法定图则DY15控制单元KD14地块规划调整及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事宜的公示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关于[坂田北地区]法定图则DY15控制单元KD14地块规划调整及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事宜的公示

来源: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期: 2024-03-02  【字号:

  为实现片区直饮水目标,保障片区稳定供水,拟对[坂田北地区]法定图则DY15控制单元KD14地块进行规划调整。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对该规划调整事项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项目用地位于龙岗区坂田街道,其中坂雪岗水厂深度处理工程位于现状坂雪岗水厂北侧,用地面积14730平方米;坂田岗头片区供水泵站位于坂李大道与规划三路交叉口,用地面积为708平方米,拟调整用地面积共15438平方米。

  拟调整用地涉及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10673平方米,其中坂雪岗水厂深度处理工程涉及9968平方米,坂田岗头片区供水泵站涉及705平方米。

  二、法定图则规划情况

  拟调整用地涉及[坂田北地区]法定图则DY15控制单元KD14地块,用地面积为551714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农林和其他用地(E2),容积率为“——”,配套设施项目名称为“雨水收集处理设施2500平方米(占地)”,备注为“规划”。

  三、规划调整情况

  将[坂田北地区]法定图则DY15控制单元KD14地块调整为KD14-01、KD14-02、KD14-03三个地块。

  其中,KD14-01地块用地面积为536276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农林和其他用地(E2),容积率为“——”,配套设施项目名称为“雨水收集处理设施2500平方米(占地)”,备注为“规划”;

  KD14-02地块用地面积为14730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供应设施用地(U1),容积率为“——”,配套设施项目名称为“坂雪岗水厂深度处理工程”,备注为“规划”;

  KD14-03地块用地面积为708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供应设施用地(U1),容积率为“——”,配套设施项目名称为“供水泵站”,备注为“规划”。

  详见调整前后地块规划控制指标一览表及附图。

  四、展示方式与地点

  (一)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一楼展厅

  (二)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地址: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一楼大厅

  (三)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办事处

  地址:龙岗区坂田街道坂田集团产业中心(坂田国际中心)A栋

  (四)项目现场

  地址1:深圳市龙岗区坂雪岗水厂南侧

  地址2:深圳市龙岗区坂李大道与规划三路交叉口

  (五)网上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网址: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网站网址:http://pnr.sz.gov.cn/lg/

  (六)深圳商报

  五、公示时间

  本次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公开展示时间为30个自然日,自2024年3月2日至2024年3月31日止。

  六、意见反馈

  公示期间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与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联系,公众可将意见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反馈至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一)邮寄。邮寄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812室;收件人:公共项目科907室,徐工;联系电话:0755-28904158;并在信封上注明“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关于[坂田北地区]法定图则DY15控制单元KD14地块规划调整及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事宜公众意见”字样(日期以邮戳为准)。

  (二)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至邮箱:liuzhc@pnr.sz.gov.cn,邮件标题请按“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关于[坂田北地区]法定图则DY15控制单元KD14地块规划调整及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事宜公众意见+姓名(或单位名称)”格式填写。

  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4年3月31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研究和处理。

  特此公示。

  附件:调整前后地块规划控制指标一览表及附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2024年3月2日

调整前后地块规划控制指标一览表及附图.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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