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关于泥墙排路南段市政工程沿线法定图则调整事宜的公示
来源: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期: 2024-02-03 【字号:大 中 小】
泥墙排路南段市政工程的建设有利于完善片区路网结构,打通交通循环,促进沿线土地开发利用,缓解沿线居民交通压力。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对本次相关规划调整事项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泥墙排路南段市政工程,位于坪地街道西部。该道路西起现状“环坪路”,东至现状“塘桥西路”,路线总长约620m。道路规划为次干路,双向四车道,红线宽23.5-27m,设计速度为30km/h。本次建设范围均为路基段。
项目申请用地涉及[坪地国际低碳城拓展区]法定图则GQ08-11、GQ08-10、GQ08-18地块局部用地,[坪地国际低碳城拓展区]GQ08-14、GQ08-15地块个案调整法定图则GQ08-15、GQ08-14-01地块局部用地。本次拟调整范围为项目申请用地与法定图则重叠部分,总面积为3677.25平方米。
二、法定图则规划情况
[坪地国际低碳城拓展区]法定图则GQ08-11地块为规划新型产业用地,GQ08-10地块和GQ08-18地块为规划公园绿地。[坪地国际低碳城拓展区]GQ08-14、GQ08-15地块个案调整法定图则GQ08-15地块为规划公园绿地。上述地块当前规划用地面积、容积率、配套设施项目名称、备注等规划地块控制指标具体情况见附图。
三、本次法定图则规划调整情况
(一)拟将泥墙排路南段市政工程当前选址方案与[坪地国际低碳城拓展区]法定图则GQ08-11、GQ08-10、GQ08-18地块,[坪地国际低碳城拓展区]GQ08-14、GQ08-15地块个案调整法定图则GQ08-15、GQ08-14-01地块,重叠部分调整为道路建设用地。
(二)根据绿地占补平衡要求,需补入绿地,拟扩大[坪地国际低碳城拓展区]法定图则GQ08-08地块范围。同时调整[坪地国际低碳城拓展区]法定图则GQ08-07-03地块范围,确保调整前后的文体设施用地不减少。
四、公示方式与地点
(一)现场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地址: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一楼大厅
2.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办事处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埔仔路9号
3.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塘桥西路和泥墙排路交叉口
(二)网上公示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pnr.sz.gov.cn/
五、公示时间
公示期30个自然日,自2024年2月3日起至2024年3月3日止。
六、意见反馈
公示期间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联系,公众可将意见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反馈至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一)邮寄。邮寄地址:龙岗区龙城街道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812室;收件人:公共项目科907室、张工;联系电话:0755-28917166;并在信封上注明“泥墙排路法定图则调整意见征集”字样(日期以邮戳为准)。
(二)电子邮件。邮箱:liuzhc@pnr.sz.gov.cn,邮件标题请按“泥墙排路法定图则调整意见征集+姓名(或单位名称)”格式填写。
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4年3月3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研究和处理。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0755-28917166。
特此公示。
附件:公示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2024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