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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关于《[高桥地区]法定图则10-02地块及周边道路用地规划调整》的公示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关于《[高桥地区]法定图则10-02地块及周边道路用地规划调整》的公示

来源: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期: 2024-01-23  【字号:

  根据产业部门招商引资需求,故开展《[高桥地区]法定图则10-02地块及周边道路用地规划调整》。该规划调整事项已经规划主管部门审议并原则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的相关规定,对该规划调整事项公示如下:

  一、公示内容

  (一)基本情况

  拟调整地块位于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坪西社区,盐龙大道以北,深圳外环高速以南,总用地面积124559平方米,涉及外环高速收费口、匝道、道路、绿地、厂房等。

  (二)调整前

  10-02及周边道路用地,面积共124559平方米;10-02地块为U23货运交通用地,用地面积100596平方米,容积率“——”,配套设施为货运场站,备注“规划”,土地利用相容性规定二类用地性质为仓储用地(W1)。

  (三)调整后

  将深圳市龙岗203-04号片区[高桥地区]法定图则10-02地块划分为10-02-01、10-02-02、10-02-03、10-02-04、10-02-05、10-02-06六个地块,其中:10-02-01地块用地面积37458平方米,用地性质调整为仓储用地(W1),容积率为4.2,备注“规划”;10-02-03地块用地面积7088平方米,用地性质调整为GIC9特殊用地,备注“依政府批件”;10-02-02地块用地面积17283平方米、10-02-04用地面积8104平方米、10-02-05用地面积17626平方米、10-02-06地块用地面积2577平方米,用地性质调整为S4交通场站用地,均备注“规划”。

  二、公示时间

  为期30日,自2024年1月23日起至2024年2月21日止。

  三、公示地点

  (一)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一楼展厅

  (二)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一楼大厅    

  (三)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埔仔路坪地街道办事处

  (四)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盐龙大道北侧盐龙大道与红花岭路交叉口

  (五)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      

  网址:http://pnr.sz.gov.cn

  (六)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网站

  网址:http://pnr.sz.gov.cn/lg

  四、意见反馈

  公示期间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联系,公众可将意见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反馈至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一)邮寄。邮寄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812室;收件人:规划科506室、宋工。联系电话:0755-28923346;并在信封上注明“城市规划项目公众意见征集”字样(日期以邮戳为准)。

  (二)电子邮件。邮箱:longgangghk@pnr.sz.gov.cn,邮件标题请按“城市规划项目公众意见征集+姓名(或单位名称)”格式填写。

  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4年2月21日 (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研究和处理。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行政路2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联系人:宋工;电话:0755-28923346;传真:0755-28918213。

  特此公示。

  附件:规划调整对比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2024年1月23日

规划调整对比图.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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