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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关于[山厦地区]法定图则01-29、01-30、03-09、03-16等地块规划调整的公示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关于[山厦地区]法定图则01-29、01-30、03-09、03-16等地块规划调整的公示

来源: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期: 2023-11-18  【字号:

  为完善重点片区居住配套,保障产业发展,支撑重点片区能级提升,拟对[山厦地区]法定图则01-29、01-30、03-09、03-16等地块进行规划调整。该规划调整事项已经市规划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议通过。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对该规划调整事项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规划调整用地位于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范围,惠华路和嘉湖路交叉口东侧,其中01-29地块现状为消防站,用地面积约6301.8平方米;01-30地块现状为私宅、菜地、空地,用地面积约28377.1平方米;03-09地块现状为绿地,用地面积约24382.6平方米;03-16地块现状为绿地,用地面积约4897.1平方米。

  二、法定图则情况

  规划调整用地位于[山厦地区]法定图则01-29、01-30、03-09、03-16等地块,规划为行政办公用地、电信设施用地、公共绿地、服务业用地等,配套设施包括消防站、通信机楼、政务数据中心、邮政支局、文化活动室、公交首末站、物流配送站、社区警务室等。

  三、规划调整情况

  本次调整将原法图01-30电信设施用地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后,将其配套设施腾挪至01-29和03-09-01两个地块,并根据配套设施类型调整地块用地性质,其中将文化活动室和公交首末站落实于01-29地块,将通信机楼、邮政支局和物流配送站落实于03-16地块,考虑到03-16地块位于绿地中央,建成后将破坏整体景观,本次调整将其与北侧绿地进行腾挪,最终将通信机楼、邮政支局和物流配送站落实于03-09地块西侧的平整用地范围03-09-01地块内,其中:

  01-29地块,用地面积6301.8平方米,用地性质为文体设施用地+交通场站用地(GIC2+S4),配套设施为文化活动室(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含图书阅览室)、公交首末站(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备注:“规划”。

  01-30地块,用地面积28377.1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容积率3.7,配套设施为社区体育活动场地(用地面积870平方米)、社区儿童游戏场地(用地面积600平方米),备注:“规划”。

  03-09-01地块,用地面积4897.1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供应设施用地(U1),配套设施为通信机楼(用地面积5000平方米,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邮政支局、物流配送站(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备注:“规划”。

  03-09-02地块,用地面积19485.5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G1),备注:“规划”。

  03-16地块,用地面积为4897.1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G1),备注:“规划”。

  四、展示方式与地点

  (一)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

  (二)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

  (三)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平安大道309号;

  (四)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山厦社区;

  (五)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

  网址:http://pnr.sz.gov.cn/;

  (六)公示报纸:深圳商报,登报日期:2023年11月18日。

  五、公示时间

  公开展示时间为30个自然日,自2023年11月18日起至2023年12月17日止。

  六、意见反馈

  公示期间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联系,公众可将意见邮寄至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建设大厦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规划科(邮编518100),并注明“城市规划项目公众意见”字样,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17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报批。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 单工,联系电话:0755-28906941,传真:0755-28918213。

  特此公示。

  附件:公示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2023年11月18日

公示图.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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