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关于《深圳市坪地国际低碳城拓展区控制性详细规划》DY20单元GQ09-12地块规划调整的公示
来源: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期: 2023-11-18 【字号:大 中 小】
根据龙岗区政府相关工作部署及产业部门招商引资情况,为保障产业用地供应,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开展了《深圳市坪地国际低碳城拓展区控制性详细规划》DY20单元GQ09-12地块规划调整。该规划调整事项已经规划主管部门审议并原则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的相关规定,对该规划调整事项公示如下:
一、公示内容
(一)基本情况
拟调整地块位于龙岗区坪地国际低碳城拓展区北部,盐龙大道以北,深圳外环高速以南,总用地面积11981平方米,现状为空地。
(二)调整前
GQ09-12地块为普通工业用地,用地面积为11981平方米,容积率“——”, 备注:现状保留。
(三)调整后
GQ09-12地块的用地性质和用地面积不变,容积率调整为3.85,备注调整为“规划”。
二、公示地点
(一)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一楼展厅
(二)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一楼大厅
(三)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埔仔路坪地街道办事处
(四)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盐龙大道北侧
(五)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
网址:http://pnr.sz.gov.cn
三、公示时间
为期30日,自2023年11月18日起至2023年12月17日止。
四、意见反馈
公示期间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联系,公众可将意见邮寄至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建设大厦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规划科(邮编518100),并注明“城市规划项目公众意见”字样,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 2023年12月17日 (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报批。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宋工,联系电话:0755-28923346
特此公示。
附件:规划调整对比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2023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