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关于[辅城坳-新木地区]法定图则22-13地块法定图则规划个案调整的公示
来源: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期: 2023-09-29 【字号:大 中 小】
为提高龙岗区木古河流域内涝防治水平,本着高效集约利用土地的原则,结合项目建设实际需求以及深圳市相关政策指引,拟对[辅城坳-新木地区]法定图则22-13地块进行规划调整。该规划调整事项已经规划主管部门审议并原则通过,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深圳经济特区绿化条例》等相关规定,对该规划调整事项公示如下:
一、法定图则规划情况
项目涉及占用[辅城坳-新木地区]法定图则22-13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共绿地(G1),用地面积为1087平方米,容积率无,配套设施为“—”,备注为“规划”。
二、本次法定图则规划个案调整情况
拟将[辅城坳-新木地区]法定图则22-13地块调整为公共绿地+市政环境卫生设施用地,用地面积保持不变,为1087平方米,容积率无,配套设施项目名称为“雨水泵站,用地面积163平方米”,备注为“规划”。
三、展示方式与地点
本通告除在报纸刊登外,同步在下列实地和网站公示:
(一)实地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一楼展厅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
3.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办事处大堂(平湖街道平安大道309号)
4.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新木路
(二)网上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
网址: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网站
网址:http://pnr.sz.gov.cn/lg
四、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30个自然日,自2023年9月29日起至2023年10月28日止。
五、意见反馈
公示期内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联系。公众也可将意见邮寄至龙岗区中心城建设大厦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公共项目科(邮编518172),并注明“[辅城坳-新木地区]法定图则22-13地块法定图则规划个案调整公示公众意见”字样。本次公示截止日期为2023年10月28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公示期满无异议,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将按程序开展下阶段工作。
六、联系方式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公共项目科
联系人:罗工,联系电话:0755-28900410
特此公示。
附件:[辅城坳-新木地区]法定图则22-13地块法定图则规划个案调整公示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2023年9月29日
[辅城坳-新木地区]法定图则22-13地块法定图则规划个案调整公示图.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