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关于龙岗区[坪东地区]法定图则05-04(局部)地块规划调整的公示
来源: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期: 2023-07-06 【字号:大 中 小】
为增加保障房供给、优化保障房类型、集约节约利用用地,拟对[坪东地区]法定图则05-04(局部)地块进行规划调整。该规划调整事项已经规划主管部门审议并原则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的相关规定,对该事项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拟调整地块用地面积3759.4平方米,位于坪东社区内,由富民路、建设路、崇德北街、人民南路四路围合。
二、法定图则情况
拟调整地块涉及[坪东地区]法定图则05-04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用地面积5342平方米,备注:现状保留。
三、规划调整情况
拟将法定图则05-04地块划分为05-04-01、05-04-02两个地块,其中05-04-01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用地面积3759.4平方米,容积率为5.5,配套设施为社区管理用房250平方米、公共厕所70平方米、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750平方米;05-04-02地块用地面积1582.6平方米,其余规划指标不变。
四、公示地点
(一)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一楼展厅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
(二)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一楼大厅;
(三)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埔仔路9号坪地街道办事处一楼展厅;
(四)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坪东社区富民路、建设路、崇德北街、人民南路四路围合;
(五)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
网址:http://pnr.sz.gov.cn。
五、公示时间
本次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公开展示时间为30个自然日,自2023年7月6日起至2023年8月4日止。
六、意见反馈
公示期间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联系,公众可将意见邮寄至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建设大厦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规划科(邮编518100),并注明“城市规划项目公众意见”字样,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3年8月4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将该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及公众意见处理结果报批及备案。
七、联系方式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规划科
联系人:宋工
联系电话:(0755)28923346,传真:(0755)28918213
特此公示。
附件:规划调整对比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2023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