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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关于坳背路西延段市政工程涉及沿线地块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及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事宜的公示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关于坳背路西延段市政工程涉及沿线地块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及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事宜的公示

来源: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期: 2023-06-03  【字号:

  为完善坳背片区路网结构,加强“国际大学园--横岗228工业区--园山坳背片区”的交通联系,打造交通循环,促进沿线土地开发利用,缓解沿线居民交通压力。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对本次相关规划调整事项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坳背路西延段市政工程,位于园山街道和横岗街道北部,坳背片区西部。该道路西起“横岗228工业区信义路北延段”,东至“坳背路-红棉路交叉口”,路线总长约1090米。道路规划为城市次干路,双向四车道,红线宽30米。本次建设范围包括路基段495米,隧道段595米。

  “项目申请用地--路基段”涉及侵占[大运枢纽站及其周边地区]法定图则规划用地,共计2024.14平方米,其中与“一类工业用地”重叠371.75平方米,与“农林和其它用地”重叠1652.39平方米。“项目申请用地—隧道段”,由于工程位于地下,对地上用地无影响,因此本次不做调整。本次拟调整范围为“申请用地--路基段”与[大运枢纽站及其周边地区]法定图则重叠部分。

  拟调整用地涉及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1570.24平方米。

  二、法定图则规划情况

  拟调整用地涉及[大运枢纽站及其周边地区]法定图则“15-03-01、15-05、15-06、15-20、16-21”五个地块。其中15-03-01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农林和其它用地(E2),用地面积为1481358.09平方米,备注为规划;15-05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普通工业用地(M1),用地面积为31299.36平方米,备注为现状;15-06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普通工业用地(M1),用地面积为39965.37平方米,备注为现状;15-20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农林和其它用地(E2),用地面积为176229.89平方米,备注为现状;16-21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农林和其它用地(E2),用地面积为39071.32平方米,备注为现状。

  三、本次法定图则规划调整情况

  拟将[大运枢纽站及其周边地区]法定图则15-03-01、15-05、15-06、15-20、16-21地块中与坳背路西延段市政工程路基部分红线重叠部分用地,调整为城市道路用地,剩余部分维持法定图则规划用地性质、配套设施、备注等内容不变。调整后,15-03-01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农林和其它用地(E2),用地面积为1481230.10平方米,备注为规划;15-05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普通工业用地(M1),用地面积为30942.88平方米,备注为现状;15-06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普通工业用地(M1),用地面积为39950.10平方米,备注为现状;15-20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农林和其它用地(E2),用地面积为174726.93平方米,备注为现状;16-21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农林和其它用地(E2),用地面积为39049.89平方米,备注为现状。

  如后续坳背路西延段市政工程“项目申请用地—隧道段”范围有变动,视为符合法定图则规划。

  四、公示方式与地点

  (一)现场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地址: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一楼大厅

  2、深圳市龙岗区园山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横坪公路288号

  3、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岗大道(横岗段)4001号

  4、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横岗228工业区东侧

  (二)网上公示: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

  (三)报纸公示:

  深圳商报,登报日期:2023年6月3日

  五、公示时间

  公示期30天,自2023年6月3日起至2023年7月2日止。

  六、意见反馈

  公示期间,如对本法定图则个案调整有意见或建议,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请于2023年7月2日之前(若邮寄以邮戳为准)以书面形式将反映的情况寄(送)至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在展示地点及展示网站均有“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领取或下载)。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邮编。来信请寄: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907室,邮编:518172,信封上请注明:坳背路西延段市政工程涉及沿线地块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及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事宜公众意见。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处理,并按程序进行审批。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工,联系电话:0755-28907083,传真:0755-28900430

  附件:1.公示图

  2.公众意见征询表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2023年6月3日

公示图.jpg
公众意见征询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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