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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关于龙岗区[南约地区]法定图则09-06、10-06、10-13、10-14、10-15、10-16地块规划调整的公示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关于龙岗区[南约地区]法定图则09-06、10-06、10-13、10-14、10-15、10-16地块规划调整的公示

来源: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期: 2023-04-28  【字号:

  为保障产业用地供应,拟对[南约地区]法定图则09-06、10-06、10-13、10-14、10-15、10-16地块进行规划调整。该规划调整事项已经规划主管部门审议并原则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的相关规定,对该事项公示如下:

  一、法定图则情况

  [南约地区]法定图则09-06地块用地性质为农林和其它用地,用地面积1331415平方米,备注:现状;

  [南约地区]法定图则10-06地块用地性质为文化设施用地,用地面积37868平方米,配套设施包括综合体育活动中心、社会停车场(库)(100个)、文化活动中心(8000㎡)、公共充电站,备注:规划;

  [南约地区]法定图则10-13地块用地性质为普通工业用地,用地面积38706平方米,容积率4.3,备注:规划;

  [南约地区]法定图则10-14地块用地性质为普通工业用地,用地面积33461平方米,容积率4.5,配套设施包括社区体育活动场地(500㎡)、派出所、社区服务站(400㎡)、社区健康服务中心(1000㎡)、社区管理用房(250㎡)、邮政所(150㎡)、公交首末站(3200㎡)、社会停车场(库)(100个)、社区肉菜市场(500㎡),备注:规划;

  [南约地区]法定图则10-15地块用地性质为普通工业用地,用地面积27019平方米,容积率4.6,备注:规划;

  [南约地区]法定图则10-16地块用地性质为普通工业用地,用地面积24784平方米,容积率4.6,备注:规划。

  二、规划调整情况

  保持[南约地区]法定图则09-06地块用地性质(农林和其它用地)不变,拟将用地面积由1331415平方米调整为1335565平方米,备注:现状;

  保持[南约地区]法定图则10-06地块用地性质(文化设施用地)和用地面积(37868㎡)不变,拟将配套设施调整为综合体育活动中心、社会停车场(库)(200个)、文化活动中心(8000㎡)、公共充电站、社区管理用房(500㎡)、便民服务站(400㎡)、社区警务室(100㎡),备注:规划;

  保持[南约地区]法定图则10-13、10-14、10-15、10-16地块用地性质(普通工业用地)不变,拟将四个地块整合成一个完整的地块,整合后新10-13地块用地面积153667平方米,用地性质为普通工业用地,容积率2.7。配套设施包括社区体育活动场地(用地面积不小于3750㎡),备注:规划。

  三、公示地点

  (一)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一楼展厅。

  (二)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一楼大厅。

  (三)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冬青路18号宝龙街道办事处。

  (四)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宝荷路与宝坪路交叉口西南侧。

  (五)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网址:http://pnr.sz.gov.cn。

  四、公示时间

  共30个自然日,自2023年4月28日起至2023年5月27日止。

  五、意见反馈

  公示期间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联系,公众可将意见邮寄至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建设大厦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规划科(邮编518100),并注明“城市规划项目公众意见”字样,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3年5月27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报批。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规划科。

  联系人:何工;电话:0755-28918029;传真:0755-28918213。

  特此公示。

  附件:公示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2023年4月28日

公示图.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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