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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关于龙岗区[宝龙工业城地区]法定图则03-11、03-16地块规划调整的公示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关于龙岗区[宝龙工业城地区]法定图则03-11、03-16地块规划调整的公示

来源: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期: 2023-04-12  【字号:

  为加大住房供应,保障年度居住用地出让,拟对[宝龙工业城地区]法定图则03-11、03-16地块进行规划调整。该规划调整事项已经规划主管部门审议并原则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的相关规定,对该事项公示如下:

  一、公示内容

  (一)基本情况

  [宝龙工业城地区]法定图则03-11、03-16地块位于龙岗区宝龙街道的宝龙工业区西片生活区。其中,03-11地块西临宝龙一路,03-16地块东临宝龙二路。

  (二)法定图则情况

  03-11地块为二类居住用地,用地面积为12365平方米,容积率为5.5,备注:规划,配建不少于707个停车位。03-16地块为二类居住用地,用地面积为13054平方米,容积率为5.5,备注:规划,配建不少于743个停车位。

  (三)规划调整情况

  1.03-11地块用地面积不变,用地性质不变,容积率调整为4.7,配套设施不变,备注调整为规划。

  2.03-16地块用地面积不变,用地性质不变,容积率调整为5.1,配套设施不变,备注调整为规划。

  二、公示地点

  (一)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一楼展厅

  (二)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一楼大厅

  (三)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冬青路宝龙街道办事处

  (四)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翠宝路与宝澜雅苑交叉口

  (五)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网址:http://pnr.sz.gov.cn。

  三、公示时间

  为期30日,自2023年4月12日起至2023年5月11日止。

  四、意见反馈

  公示期间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联系,公众可将意见邮寄至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建设大厦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规划科(邮编518100),并注明“城市规划项目公众意见”字样,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3年5月11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报批。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工;联系电话:(0755)28900355;传真:(0755)28918213

  特此公示。

  附件:[宝龙工业城地区]法定图则03-11、03-16地块规划调整的公示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2023年4月12日

[宝龙工业城地区]法定图则03-11、03-16地块规划调整的公示图.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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