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关于龙岗区[宝龙东地区]法定图则04-10地块规划调整的公示
来源: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期: 2023-03-24 【字号:大 中 小】
为推动公共住房供应,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申请根据《深圳市落实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用地供应的暂行规定》深规划资源规〔2020〕3号、《关于完善人才住房制度的若干措施》(深发〔2016〕13号),对[宝龙东地区]法定图则04-10地块进行规划调整。该规划调整事项已经规划主管部门审议并原则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的相关规定,对该规划调整事项公示如下:
一、公示内容
(一)基本情况
[宝龙东地区]法定图则04-10地块位于龙岗区宝龙街道,西靠南同大道,南临锦龙大道。
(二)法定图则情况
[宝龙东地区]法定图则04-10地块用地面积25698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三类居住用地(R3),容积率3.2,配套设施为公共厕所,备注“规划”。
(三)规划调整情况
拟将[宝龙东地区]法定图则04-10地块划分为四个地块。其中,04-10-01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用地面积为15280平方米,容积率为5.24,配套设施为9班幼儿园(独立占地27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少于2400平方米)、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社区体育活动场地(用地面积700平方米)、社区儿童游乐场地(用地面积600平方米),备注“规划,需配建保障性租赁住房建筑面积75164平方米”;04-10-02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三类居住用地(R3),用地面积5222平方米,容积率为3.2,配套设施为--,备注“规划”;04-10-03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三类居住用地(R3),用地面积3864平方米,容积率为3.2,备注“规划”;04-10-04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G1),用地面积690平方米,备注“规划,预留04-10-01地块车行出入口”。
二、公示地点
(一)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
(二)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建设大厦一楼大厅;
(三)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行政服务大厅;
(四)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南同大道和锦龙大道交叉口东侧;
(五)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网址:http://pnr.sz.gov.cn。
三、公示时间
为期30天,自2023年3月24日起至2023年4月22日止。
四、意见反馈
公示期间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联系,公众可将意见邮寄至深圳市龙岗中心城建设大厦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规划科(邮编518100),并注明“城市规划项目公众意见”字样,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3年4月22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照程序将该规划及公众意见处理结果报批及备案。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工,联系电话:(0755)28900355,传真:(0755)28918213
特此公示。
附件:[宝龙东地区]法定图则04-10地块规划调整的公示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2023年3月24日
[宝龙东地区]法定图则04-10地块规划调整的公示图.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