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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关于丹平快速路二期工程法定图则绿地占补平衡事宜的公开展示的通告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关于丹平快速路二期工程法定图则绿地占补平衡事宜的公开展示的通告

来源: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期: 2023-02-25  【字号:

  丹平快速路二期工程位于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是深圳市城市干道。因丹平快速路二期工程涉及占用法定图则规划绿地,为保证绿地总量不减少,需开展绿地占补平衡工作。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对该事项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核,丹平快速路二期工程涉及占用[新南-鹅公岭地区]法定图则10-13、14-01、14-02、14-15等4个地块规划绿地,共减少规划绿地总面积20027平方米。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绿化条例》(2019年修正),因调整绿地范围控制线减少规划绿地的,应补偿新的规划绿地。

  本次绿地占补平衡补入地块共6个,用地面积20336平方米,现状及规划条件均符合绿地补入原则。

  二、规划调整情况

  (一)补入地块一、二:调整前【辅城坳-新木地区】法定图则16-01-01地块,用地面积为139005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发展备用地,备注规划,16-01-02地块用地面积为5246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G1),备注规划;调整后【辅城坳-新木地区】法定图则16-01-01地块用地面积为132217平方米,用地性质不变、16-01-02地块用地面积为7605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G1),备注规划、16-01-03地块用地面积4429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G1),备注规划。

  (二)补入地块三:将南湾街道联李大道东段市政工程规划调整后隧道部分的地面道路用地作为绿地占补平衡的补入地块(目前南湾街道联李大道东段市政工程规划调整已进行公示),调整后[下李朗-良安田地区]法定图则10-01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生产防护绿地(G2),增加面积5253平方米,备注规划。

  (三)补入地块四:调整前【丹竹头地区】法定图则06-02地块,用地面积为36489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配套设施项目名称幼儿园(9班)、社区体育活动场地、居住小区级文化室,备注现状,调整后【丹竹头地区】法定图则06-02-01地块,用地面积为33674平方米,用地性质、配套设施不变,备注规划,06-02-02地块用地面积2815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G1),备注规划。

  (四)补入地块五:调整前【石芽岭地区】法定图则04-01地块,用地面积为34763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配套设施项目名称幼儿园(12班)、社区体育活动场地,备注现状保留,04-03地块用地面积为22640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R2+C),容积率2.6,配套设施项目名称社区健康服务中心、社区居委会,备注依据政府批件;调整后【石芽岭地区】法定图则04-01-01地块用地面积为32108平方米,用地性质、配套设施不变,备注规划、04-01-02地块用地面积为315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G1),备注规划、04-01-03地块用地面积2340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G1),备注规划、04-03-01地块用地面积为20899平方米,用地性质不变,容积率2.8,配套设施不变,备注规划、04-03-02地块用地面积1741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G1),备注规划。

  (五)补入地块六:调整前【平湖中心地区】法定图则10-12地块,用地面积为4320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R2+C),容积率3,备注规划,调整后【平湖中心地区】法定图则10-12-01地块用地面积3236平方米,用地性质不变,容积率4,备注规划、10-12-02地块用地面积1084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G1),备注规划。

  三、展示方式与地点

  (一)现场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地址:龙岗区中心城建设大厦一楼大厅

  2.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如意路平湖街道守珍街93号

  3.项目现场一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清联同创工业园西门与新河路交叉口

  4.项目现场二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衡东岭路深圳平湖南国家物流枢纽北侧

  5.项目现场三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怡乐花园南门与龙岗大道交叉口

  6.项目现场四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东方半岛花园西北门与东西干道交叉口

  7项目现场五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凤冠华庭与凤凰大道交叉口

  (二)网上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s://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网站:https://pnr.sz.gov.cn/lg/

  四、公示时间

  为期30个自然日,自2023年2月25日至2023年3月26日止。

  五、意见反馈

  公示期内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联系。公众也可将意见邮寄至龙岗区中心城建设大厦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公共项目科(市政交通科)(邮编518172),并注明“丹平快速路二期工程城市规划项目公众意见”字样。本次法定图则个案调整公示截止日期为2023年3月26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公示期满无异议,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将按程序开展下阶段工作。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工,联系电话:0755-28900394,传真:0755-28900430。

  特此公示。

  附件:公示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2023年2月25日

公示图.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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