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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关于龙岗区[龙岗大埔片区]法定图则05-03、05-04、05-05、05-06、05-07、05-08地块规划调整的公示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关于龙岗区[龙岗大埔片区]法定图则05-03、05-04、05-05、05-06、05-07、05-08地块规划调整的公示

来源: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期: 2022-12-22  【字号:

  为加快重大产业项目及龙岗“工业上楼”试点项目落地,拟对[龙岗大埔片区]法定图则05-03、05-04、05-05、05-06、05-07、05-08地块进行规划调整。该规划调整事项已经规划主管部门审议并原则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的相关规定,对该规划调整事项公示如下:

  一、公示内容

  (一)基本情况

  申请调整用地位于龙岗区宝龙街道龙东社区上井片区,紧邻八仙岭公园,西侧规划蛇岭大道,南侧临近爱南路、沈海高速。用地面积197235平方米。

  (二)法定图则情况

  05-03地块,用地面积24016㎡,用地性质为文化设施用地,备注:规划,该地块部分属2004版基本农田,在2010版基本农田未批复前,该地块不得开发建设;05-04地块,用地面积91993㎡,用地性质为耕地,备注:规划,现状扩建。引导发展生态休闲农业,该地块部分属2004版基本农田,在2010版基本农田未批复前,该地块不得开发建设;05-05地块,用地面积2635㎡,用地性质为水域,备注:规划;05-06地块,用地面积2745㎡,用地性质为生产防护绿地,备注:规划;05-07地块,用地面积2718㎡,用地性质为生产防护绿地;05-08地块,用地面积46299㎡,用地性质为耕地,备注:现状保留,引导发展生态休闲农业,该地块部分属2004版基本农田,在2010版基本农田未批复前,该地块不得开发建设。

  (三)规划调整情况

  (1)结合太源水水渠调整方案,规划增加石岭路,红线宽度为16米;落实留用地南侧涌丰路,红线宽度为16米;取消新井路(涌丰路-爱南路)路段。

  (2)调整后共包括5个地块,其中:05-03地块,用地面积40240平方米,用地性质为普通工业用地,容积率6.0,备注:规划;05-04地块,用地面积91112平方米,用地性质为普通工业用地,容积率2.3,配套设施包括社区体育活动场地(占地1500平方米)、110KV变电站(建筑面积3500平方米),备注:规划;05-05-01地块,用地面积13675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备注:规划;05-05-02地块,用地面积4307平方米,用地性质为水域,备注:规划;05-05-03地块,用地面积12158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备注:规划。

  二、公示地点

  (一)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一楼展厅;

  (二)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一楼大厅;

  (三)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冬青路宝龙街道办事处;

  (四)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爱南路与规划蛇岭大道交叉口东北侧;

  (五)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网址:http://pnr.sz.gov.cn。

  三、公示时间

  为期30个自然日,自2022年12月22日起至2023年1月20日止。

  四、意见反馈

  公示期间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联系,公众可将意见邮寄至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建设大厦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规划科(邮编518100),并注明“城市规划项目公众意见”字样,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3年1月20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报批。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工,联系电话:(0755)28918029,传真:(0755)28918217

  特此公示。

  附件:公示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2022年12月22日

公示图.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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