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关于沙湾河深圳水库截排工程(龙岗段)选址和规划设计条件及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的公示
来源: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期: 2022-11-12 【字号:大 中 小】
沙湾河深圳水库截排工程项目于2022年3月16日被纳入广东省2022年重点建设项目计划。为落实省政府关于深圳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优化调整要求、保障深圳水库水质安全、消除入库污染隐患的重要水质保障工程要求,在龙岗区境内新建沙湾河深圳水库三座截排工程,深圳市水务局申请开展沙湾河深圳水库截排工程(龙岗段)选址和规划设计条件及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规划工作,并已经规划主管部门审议通过。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和《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对本次相关选址和规划设计条件及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事项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沙湾河深圳水库截排工程在龙岗区境内新建沙湾河深圳水库三座截排工程,其中2#调蓄湖用地面积120801平方米,位于法定图则未覆盖区域,涉及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120801平方米;3#调蓄湖用地面积117714平方米,位于[丹竹头地区]法定图则,涉及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117714平方米;4#调蓄湖用地面积36563平方米,位于[丹竹头地区]法定图则,涉及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36563平方米。
二、法定图则规划情况
经核查,沙湾河深圳水库截排工程(龙岗段)3#和4#调蓄湖范围涉及《深圳市龙岗 101-02号片区[丹竹头地区]法定图则》规划3个地块,其中3#调蓄湖涉及08-03-01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生产防护用地(G2),用地面积为380663平方米,备注为“严格按照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及实施意见进行管理”;4#调蓄湖涉及08-01和08-02地块,其中08-01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农林和其它用地(E2),用地面积为384544平方米,备注为“严格按照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及实施意见进行管理”;08-02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耕地(E2),用地面积为14506平方米,备注为“严格按照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及实施意见进行管理”。2#调蓄湖用地面积120801平方米,位于法定图则未覆盖区域。
三、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及规划设计条件情况
(一)拟将[丹竹头地区]法定图则08-01、08-02和08-03-01地块调整为08-01、08-01-02、08-02-01、08-02-02、08-03-01和08-03-03地块,其中08-01-02地块规划性质为公园绿地+其它公用设施用地+水域(G1+U9+E1),用地面积为36563㎡,备注:“沙湾河截排工程4#调蓄湖用地”;08-03-03地块规划性质为公园绿地+其它公用设施用地+水域(G1+U9+E1),用地面积为117714㎡,配套设施:管理用房,备注:“沙湾河截排工程3#调蓄湖用地”;08-01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农林和其它用地(E2),用地面积356637平方米,备注:“严格按照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及实施意见进行管理”;08-02-01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农林和其它用地(E2),用地面积3697平方米,备注:“严格按照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及实施意见进行管理”;08-02-02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农林和其它用地(E2),用地面积2153平方米,备注:“严格按照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及实施意见进行管理”;08-03-01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生产防护绿地(G2),用地面积262949平方米,备注:“严格按照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及实施意见进行管理”。2#调蓄湖位于法定图则为覆盖区域,本次规划2#调蓄湖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其它公用设施用地+水域(G1+U9+E1),用地面积为120801㎡,配套设施:管理用房,备注:“沙湾河截排工程2#调蓄湖用地”。
(二)项目为重大水利工程,主要为地下建设,部分位于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内。根据《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属于准入项目。
四、公示方式与地点
本公示除在报纸刊登外,同步在下列实地和网站展示:
(一)现场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一楼展厅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地址: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一楼
3.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南湾路1号
4.项目现场
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沙湾河截排工程项目现场
(二)网上公示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http://pnr.sz.gov.cn)
五、公示时间
公示期30天,自2022年11月12日起至2022年12月11日止。
六、意见反馈
公示期间,如对本选址和规划设计条件及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2年12月11日之前(若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以书面形式将反映的情况寄(送)至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邮编。来信请寄: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907室,邮编:518172,信封上请注明:沙湾河深圳水库截排工程(龙岗段)选址和规划设计条件及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规划调整公众意见。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处理,并按程序进行审批。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魏工,联系电话:0755-28905390
特此公示。
附件:公示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2022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