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关于龙岗区[大康地区]法定图则06-19、06-21地块规划调整的公示
来源: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期: 2022-11-11 【字号:大 中 小】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稳投资、保增长”的工作部署,为我市优质成长企业提供稳定健康的经营发展空间,实现产业空间提质增效,拟对[大康地区]法定图则中06-19、06-21地块进行规划调整。该规划调整事项已经规划主管部门审议并原则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的相关规定,对该规划调整事项公示如下:
一、公示内容
(一)基本情况
申请位于园山街道东临志雅路,南临山水中路,西临连山中路,北临山水一路。用地面积13395.79平方米(其中06-19地块用地面积5907.44㎡,06-21地块用地面积6879.39㎡,道路用地608.96㎡)。
(二)法定图则情况
06-19地块,用地面积5907.44㎡,用地性质为新型产业用地,备注为规划。06-21地块,用地面积6879.39㎡,用地性质为新型产业用地,备注为规划。
(三)规划调整情况
拟取消志诚路(山水一路至山水中路段),将[大康地区]法定图则06-19地块和06-21地块合并为一块,地块编号为06-19,用地面积为13395.79平方米,用地性质由M0调整为M1,并将其容积率由5.0调整为4.6,备注为“规划”。
二、公示地点
(一)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一楼展厅;
(二)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一楼大厅;
(三)深圳市龙岗区园山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园山街道福桐路园山街道办事处;
(四)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园山街道山水一路和志雅路交叉口西南侧;
(五)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网址:http://pnr.sz.gov.cn。
三、公示时间
为期30个自然日,自2022年11月11日起至2022年12月10日止。
四、意见反馈
公示期间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联系,公众可将意见邮寄至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建设大厦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规划科(邮编518100),并注明“城市规划项目公众意见”字样,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10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报批。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罗工,联系电话:(0755)28915018,传真:(0755)28918213
特此公示。
附件:公示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2022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