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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关于[坂田北地区]法定图则22-10地块规划调整的公示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关于[坂田北地区]法定图则22-10地块规划调整的公示

来源: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期: 2022-11-11  【字号:

  为满足华为坂田园区就近扩大产能的需求,破解产业空间瓶颈,推动新一代电子信息产业集群发展,深圳市华为科技有限公司拟申请对G03305-4宗地(百草园地块)开展法定图则局部调整工作。该规划已经规划主管部门审议并原则通过,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对该规划调整事项公示如下:

  一、公示内容

  (一)基本情况

  拟调整地块位于龙岗区坂田街道万科城社区,坂雪岗大道与稼先路交会处西南侧,法定图则地块面积97120平方米,土地合同确定用地性质为一级工业用地,主体建筑物为配套单身公寓,容积率1.8。地块现状已建。

  (二)法定图则情况

  G03305-4宗地对应[坂田北地区]法定图则22-10地块,用地性质为三类居住用地(R3),用地面积97120平方米,备注为“现状”。

  (三)规划调整情况

  拟将22-10地块用地面积调整为97136平方米(结合坐标系转换调整用地面积),该地块划为更新单元,用地性质调整为新型产业用地(M0),容积率4.0,配套1处社区体育活动场地,备注“该项目拟纳入更新计划,具体指标以更新单元专项规划为准”。

  二、公示地点

  (一)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

  (二)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一楼大厅

  (三)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环城东路坂田街道办事处

  (四)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五和大道4023号

  (五)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网址:http://pnr.sz.gov.cn

  三、公示时间

  为期30天,自2022年11月11日起至2022年12月10日止。

  四、意见反馈

  公示期间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联系,公众可将意见邮寄至深圳市龙岗中心城建设大厦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规划科501(邮编518100),并注明“城市规划项目公众意见”字样,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10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照程序将该规划及公众意见处理结果报批及备案。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曾工,联系电话:(0755)28905795,传真:(0755)28918213

  特此公示。

  附件:[坂田北地区]法定图则22-10地块规划调整的公示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2022年11月11日

[坂田北地区]法定图则22-10地块规划调整的公示图.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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