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关于[南约地区]法定图则06-01-2地块规划调整及绿地占补平衡和占用基本生态线事宜的公示
来源: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期: 2022-11-05 【字号:大 中 小】
为保障深圳市重点项目用电,现拟对[南约地区]法定图则06-01-2地块进行规划调整。该规划调整事项已经规划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议并原则通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及《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对该规划调整事项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110千伏宝荷输变电工程(以下简称“拟调整用地”)位于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与龙宝龙街道交界处的[南约地区]法定图则06-01-2地块范围内,相关地块规划具体情况见本公示法定图则调整前规划图和地块指标一栏表。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绿化条例》(2019年修正),因调整绿地范围控制线减少规划绿地的,应补偿新的规划绿地。
二、规划调整前情况
根据[南约地区]法定图则,06-01-2地块用地面积为60477.11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农林和其他用地(E2),备注:规划。
三、规划调整后情况
(一)[南约地区]法定图则06-01-2地块,用地面积57130.25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农林及其他用地(E2),备注:规划;06-01-6地块,用地性质为供应设施用地(U1),用地面积为3346.86平方米,配套:110千伏变电站,备注:规划,具体规划调整情况见调整前后对比图。
(二)根据绿地占补平衡要求,将南湾街道联李大道东段市政工程规划调整后隧道部分的地面道路用地作为绿地占补平衡的补入地块(目前南湾街道联李大道东段市政工程规划调整已进行公示),调整后[下李朗-良安田地区]法定图则10-01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生产防护绿地(G2),增加面积3346.93平方米,配套设施名称无,备注为规划。
四、基本生态控制线情况
拟调整用地涉及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3346.86平方米,根据《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深圳市人民政府第145号令〔2013年修订〕)规定,拟调整用地属市政公用设施,可以在基本生态控制线内建设。
五、公示地点
(一)现场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一楼展厅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一楼大厅
3.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沙园路98号
4.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冬青路18号
5.项目现场
地址:宝荷大道与深汕高速交叉口东侧100米处
(二)网上展示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网址:http://pnr.sz.gov.cn/
六、公示时间
为期30个自然日,自2022年11月5日至2022年12月4日止。
七、意见反馈
公示期内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联系。公众也可将意见邮寄至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公共项目科,地址:龙岗区中心城建设大厦1009室(邮编:518172),并注明“城市规划项目公众意见”字样。本次法定图则个案调整公示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4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公示期满无异议,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将按程序开展下阶段工作。
八、联系方式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公共项目科
联系人:蓝工,联系电话:0755-28900427,传真:0755-28900430,邮编:邮编518172。
特此公示。
附件:公示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2022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