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关于[光明高新技术产业园西片区]法定图则X3-4-1地块规划调整的公示
来源: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期: 2022-05-12 【字号:大 中 小】
为加快甲子塘幼儿园新址建设,拟对[光明高新技术产业园西片区]法定图则X3-4-1地块进行规划调整。该事项已经规划主管部门审议通过,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公示如下:
一、法定图则情况
根据已批准的[光明高新技术产业园西片区]法定图则,相关地块规划情况如下:
X3-4-1地块面积59406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三类居住用地(R3),容积率为2.0,二类用地性质为“普通工业用地(M1)、二类居住用地(R2)”,配套设施“社区警务室、邮政所、公共厕所、垃圾收集站”,备注为“规划”。
二、规划调整情况
X3-4-1地块配套设施调整为“社区警务室、邮政所、公共厕所、垃圾收集站、12班幼儿园(2处,用地面积均不小于3600平方米)、社会停车场(库)、社区体育活动场地(占地面积800平方米)”,其他规划条件不变。
详见调整前后地块规划控制指标一览表及附图(鉴于附件较大,报纸公示不含附件,详情请见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和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网站)。
三、公示方式与地点
本公示除在《深圳商报》刊登外,同步在下列实地和网站公示:
(一)现场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一楼展厅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二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一楼大厅
3.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甲子塘大道与同观路交叉口东侧
4.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融汇路与同观路交叉口东北侧
(二)网上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gm/
四、公示时间
本次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公示时间为30个自然日,自2022年5月12日至2022年6月10日止。
五、意见反馈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向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提出意见和建议。提出意见和建议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公示地点及公示网站均有“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领取或下载。
填完后可寄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二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规划科(邮编518107),并注明“公众意见”字样。本次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2年6月10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将该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和公众意见处理情况进行报批。
六、联系方式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联系人:李工(0755)23466883
附件:1.[光明高新技术产业园西片区]法定图则X3-4-1地块规划调整方案
2.公众意见征询表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2022年5月12日
附件1. [光明高新技术产业园西片区]法定图则X3-4-1地块规划调整方案.png
附件2.公众意见征询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