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关于[公明中心北地区]法定图则23-03、28-08地块和[公明北地区]法定图则06-25、06-30地块规划调整的公示
来源: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期: 2022-04-22 【字号:大 中 小】
一、法定图则情况
根据已批准的[公明北地区]法定图则和[公明中心北地区]法定图则23-03地块规划调整方案,23-03地块用地面积20483平方米,用地性质为“文体设施用地(GIC2)”,容积率不作规定,配套设施为“公共厕所、综合体育活动中心、室内固定避难场所、文化活动中心、社区服务中心、社会停车场、公交首末站”,备注为“规划”;28-08地块用地面积11587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M1)”,容积率不作规定,配套设施不作规定,备注为“现状保留”;06-25地块用地面积8170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三类居住用地+服务业用地(R3+C3)”,容积率为“2.1”,配套设施为“社区健康服务中心、社区服务站”,备注为“规划”;06-30地块用地面积30704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M1)”,容积率不作规定,配套设施不作规定,备注为“现状保留(产业升级)”。
二、规划调整情况
(一)23-03地块用地性质为“文体设施用地(GIC2)”,用地面积20483平方米,容积率不作规定,配套设施为“公共厕所、综合体育活动中心、室内固定避难场所、文化活动中心、社会停车场”,备注为“规划”;
(二)28-08地块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M1)”,用地面积11587平方米,容积率不作规定,配套设施为“便民服务站”,备注为 “规划”;
(三)06-25地块用地性质为“三类居住用地+服务业用地(R3+C3)”,用地面积8170平方米,容积率为“2.1”,配套设施为“社区健康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与党群服务中心合并设置)”,备注为“规划”;
(四)06-30地块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M1)”,用地面积30704平方米,容积率不作规定,配套设施为“公交首末站”,备注改为 “规划”。
详见调整前后示意图及附表(鉴于附件较大,报纸公示不含附件,详情请见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和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网站)。
三、公示方式与地点
本公示除在《深圳商报》刊登外,同步在下列实地和网站公示:
(一)现场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一楼展厅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一楼大厅
3.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金辉路6号
4.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长春北路与公明北环大道交会处东
(二)网上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gm/
四、公示时间
本次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公示时间为30个自然日,自2022年4月22日至2022年5月21日止。
五、意见反馈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向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提出意见和建议。提出意见和建议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公示地点及公示网站均有“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领取或下载。
填完后可寄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规划科(邮编518107),并注明“公众意见”字样。本次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2年5月21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将该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和公众意见处理情况进行报批。
六、联系方式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规划科
联系人:雷工
联系电话:0755-23466131
附件:1.[公明中心北地区]法定图则23-03、28-08地块和[公明北地区]法定图则06-25、06-30地块规划调整方案
2.公众意见征询表
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2022年4月22日
附件1.[公明中心北地区]法定图则23-03、28-08地块和[公明北地区]法定图则06-25、06-30地块规划调整方案.jpg
附件2.公众意见征询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