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关于[光明中心地区]法定图则05-14地块等项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事宜的公示
来源: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期: 2022-04-02 【字号:大 中 小】
[光明中心地区]法定图则05-14地块等项目部分用地位于《深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的有条件建设区和限制建设区。为落实上述项目用地,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编制完成并审议通过了上述项目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现按照《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规定》等规定予以公示:
一、调整方案
(一)[光明中心地区]法定图则05-14地块建设用地规模置换方案
该项目位于光明街道东周社区和新湖街道楼村社区交界处,光明大街与狮山三街交会处西北侧,用地面积2.3162公顷,涉及占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限制建设区0.0485公顷。方案主要对上述限制建设区进行调整:
1.调入地块
方案涉及调入地块1个,总面积0.0485公顷。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交通水利用地,位于限制建设区;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等八大区域;土地利用现状为建设用地;实地为空地。
2.调出地块
方案涉及调出地块1个,总面积0.0485公顷,位于凤凰街道凤凰社区,深圳外环高速与龙大高速交会处西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城乡建设用地,位于允许建设区;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等八大区域;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法定规划为水域;实地为空地和道路,尚未开发建设。
本次调整方案的调入、调出地块面积相等,在光明区范围实现等面积置换调整,不影响建设用地总规模和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等规划指标的实现。
(二)全宏一路市政工程等三个项目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
全宏一路市政工程、莲硕路市政工程及周边地块位于公明街道西田社区、上村社区交界处,龙大高速北侧,用地面积2.3440公顷,涉及占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条件建设区0.1495公顷;燃机电厂配套市政道路位于玉塘街道田寮社区,南光高速两侧,用地面积2.1241公顷,涉及占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条件建设区0.4870公顷。方案主要对上述有条件建设区进行调整:
1.调入地块
(1)全宏一路市政工程、莲硕路市政工程及周边地块涉及调入地块2个,总面积0.1495公顷。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农用地,位于有条件建设区;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实地为园地、空地和水域。
(2)燃机电厂配套市政道路涉及调入地块2个,总面积0.4870公顷。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农用地、其他土地,位于有条件建设区;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未利用地;实地为园地、空地。
2.调出地块
方案涉及调出地块1个,总面积0.6365公顷,位于新湖街道新羌社区,公常路东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城乡建设用地,位于允许建设区;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法定规划为林地;实地为园地,尚未开发建设。
本次调整方案的调入、调出地块面积相等,在光明区范围实现等面积置换调整,不影响建设用地总规模和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等规划指标的实现。
二、公示说明
本事项公示期为7个自然日(自2022年4月2日至2022年4月8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实名联系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本公示同时在下列网站和实地发布:
(一)网站
1.http://pnr.sz.gov.cn/(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
2.http://pnr.sz.gov.cn/gm/(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网站)
(二)实地
1.深圳市光明区碧眼路光明区行政服务大厅
2.深圳市光明区华夏二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一楼大厅
3.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公明街道、新湖街道、凤凰街道、玉塘街道行政服务大厅
4.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东周社区、公明街道西田社区、公明街道上村社区、新湖街道楼村社区、新湖街道新羌社区、凤凰街道凤凰社区、玉塘街道田寮社区工作站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23466158
传真号码:88219876
联系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二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
附件:1.[光明中心地区]法定图则05-14地块建设用地规模置换方案调整前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2.全宏一路市政工程等三个项目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调整前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2022年4月2日
附件1. [光明中心地区]法定图则05-14地块建设用地规模置换方案调整前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docx
附件2.全宏一路市政工程等三个项目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调整前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