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关于[公明北地区]法定图则(长春北路西田桥段)规划调整的公示
来源: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期: 2021-12-04 【字号:大 中 小】
为消除长春北路西田桥交通拥堵节点,整体提升公明北地区道路路网运行效率,拟对[公明北地区]法定图则(长春北路西田桥段)涉及相关规划进行局部调整。该事项已经规划主管部门审议通过,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对该规划调整事项公示如下:
一、法定图则情况
根据已批的[公明北地区]法定图则:
1.长春北路西田桥规划道路红线宽度30米,双向六车道,城市主干路;
2.本次规划调整涉及[公明北地区]法定图则05-35地块及06-35地块。其中,05-35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生产防护绿地(G2),用地面积31010平方米,容积率“--”,配套设施项目“--”,备注“现状保留”,二类用地性质“--”;06-35地块为生产防护绿地(G2),用地面积32837平方米,容积率“--”,配套设施项目“--”,备注“现状保留”,二类用地性质“--”。
二、规划调整情况
(一)道路调整
本次对长春北路西田桥进行微调,规划道路红线宽度调整为40米,双向八车道,道路等级保持不变。
(二)地块调整
结合调整后的道路红线,对涉及用地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05-35地块用地性质结合《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由生产防护绿地(G2)表达为公园绿地(G1),用地面积30969平方米,容积率“--”,配套设施项目“--”,备注“现状保留”,二类用地性质“--”;06-35地块用地性质结合《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由生产防护绿地(G2)表达为公园绿地(G1),用地面积32641平方米,容积率“--”,配套设施项目“--”,备注“现状保留”,二类用地性质“--”。
三、公示方式与地点
本公示除在《深圳商报》刊登外,同步在下列实地和网站公示:
(一)现场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一楼展厅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二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一楼大厅
3.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金辉路6号
4.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长春北路西田桥路段
(二)网上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gm/
四、公示时间
本次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公示时间为30个自然日,自2021年12月4日至2022年1月2日止。
五、意见反馈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向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提出意见和建议。提出意见和建议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公示地点及公示网站均有“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领取或下载。
填完后可寄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二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公共项目科(邮编518132),并注明“公众意见”字样。本次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2年1月2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将该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和公众意见处理情况进行报批。
六、联系方式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公共项目科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755)23466694
附件:1.[公明北地区]法定图则(长春北路西田桥段)局部规划调整方案
2.公众意见征询表
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2021年12月4日
附件1.[公明北地区]法定图则(长春北路西田桥段)局部规划调整方案.jpg
附件2.公众意见征询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