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关于[凤凰碧眼片区]法定图则DY02-03、DY02-05、DY02-17、DY02-23地块规划调整的公示
来源: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期: 2021-05-29 【字号:大 中 小】
根据深圳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大居住用地供应的决策部署,拟对[凤凰碧眼片区]法定图则DY02-03、DY02-05、DY02-17、DY02-23地块进行规划调整。该事项已经规划主管部门审议通过,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对该规划调整事项公示如下:
一、法定图则情况
根据已批准的[凤凰碧眼片区]法定图则,DY02规划控制单元主导功能为新型产业、居住及配套,总建筑面积94.6万平方米(不含公共配套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其中住宅84.3万平方米,研发用房5.7万平方米,商业用房4.6万平方米,备注:本单元内商务公寓面积须不大于1.4万平方米。
DY02-23地块用地面积为32335平方米,是以新型产业性质为主导用地,地块容积率及配套设施未作规定;DY02-03地块用地面积为51776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G1);DY02-05地块用地面积26051平方米,配套设施为54班九年一贯制学校;DY02-17地块用地面积为13117平方米,是以居住性质为主导用地,地块容积率及配套设施未作规定。
二、规划调整情况
为保障光明区招拍挂居住用地供应,同时做好学位配套,拟对[凤凰碧眼片区]法定图则DY02-03、DY02-05、DY02-17、DY02-23地块作出调整如下:
(一)DY02规划控制单元
1.单元主导功能调整为居住及配套、新型产业,总建筑面积保持94.6万平方米不变,其中,住宅调整为84.0万平方米,研发用房保持5.7万平方米不变,商业用房调整为4.9万平方米,取消商务公寓。
2.根据《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将单元内公共配套设施名称由“居住小区级文化室”表述为“文化活动室”,“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表述为“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肉菜市场”表述为“社区菜市场”。
(二)DY02-03等四个地块
1.将DY02-03地块拆分为DY02-03和DY02-25两个地块,其中,DY02-25地块用地面积为12470平方米,用地性质为教育设施用地(GIC5),配套设施为78班九年一贯制学校,备注“规划,DY02-05地块扩建用地,建设内容为运动场,两个地块之间可设置通道连通”。DY02-03地块用地面积为39305平方米,其他规划条件不变。
2.DY02-05地块配套设施调整为78班九年一贯制学校,其他规划条件不变。
3.DY02-17地块用地性质调整为公园绿地(G1),用地面积不变。
4.DY02-23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用地面积结合周边已批道路方案调整为32344平方米,容积率为5.4,配套设施为12班幼儿园(占地面积不少于3600平方米)、熟食中心(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公共充电站(有效建筑面积700平方米)、社区警务室(建筑面积50平方米)、社区菜市场(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文化活动室(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社区体育活动场地(占地面积800平方米)、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筑面积800平方米)、小型垃圾转运站(建筑面积320平方米)、再生资源回收站(建筑面积80平方米)、公共厕所(建筑面积90平方米)、环卫工人作息房(建筑面积10平方米),备注为“规划,配建不少于20550平方米公共住房”。
(三)根据《光明区道路桥梁隧道命名规划》,DY02-23地块周边路名三十五号路命名为凤兴路,二十四号路命名为科林路,五十三号路命名为山塘背路。
详见调整前后地块规划控制指标一览表及附图。
三、公示方式与地点
本公示除在《深圳特区报》刊登外,同步在下列实地和网站公示:
(一)现场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一楼展厅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二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一楼大厅
3.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甲子塘大道旁
4.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光侨路与规划凤兴路交汇处
(二)网上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gm/
四、公示时间
本次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公示时间为30个自然日,自2021年5月29日至2021年6月27日止。
五、意见反馈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向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提出意见和建议。提出意见和建议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公示地点及公示网站均有“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领取或下载。
填完后可寄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二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规划科(邮编518107),并注明“公众意见”字样。本次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1年6月27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将该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和公众意见处理情况进行报批。
六、联系方式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规划科
联系人:林工(0755)23466724
附件:1.[凤凰碧眼片区]法定图则DY02-03、DY02-05、DY02-17、DY02-23地块规划调整方案
2.公众意见征询表
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2021年5月29日
附件1.[凤凰碧眼片区]法定图则DY02-03、DY02-05、DY02-17、 DY02-23地块规划调整方案.jpg
附件2.公众意见征询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