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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关于光明区[公明北地区]法定图则07-22等地块规划调整公开展示事宜的通告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关于光明区[公明北地区]法定图则07-22等地块规划调整公开展示事宜的通告

来源: 本网  日期: 2020-05-01  【字号:大 中 小】

  为推进光明区高质量开发建设,落实近期拟招拍挂出让地块,拟对[公明北地区]法定图则07-22等地块进行规划调整。该事项已经规划主管部门审议并原则通过,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对该规划调整事项公示如下:

  一、法定图则情况

  根据已批准的[公明北地区]法定图则,07-22地块用地面积为210596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发展备用地,容积率为“-”,配套设施项目为“-”,备注为“规划,远期优先发展教育科研、产业研发及旅游休闲设施项目”;

  07-16地块用地面积为86023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发展备用地,容积率为“-”,配套设施项目为“-”,备注为“规划,远期优先发展教育科研、产业研发及旅游休闲设施项目”;

  07-17地块用地面积为8403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生产防护绿地,容积率为“-”,无配套设施项目,备注为“现状改造”;

  07-18地块用地面积为22365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水域,容积率为“-”,配套设施项目为“-”,备注为“现状改造”;

  07-20地块用地面积为17938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生产防护绿地,容积率为“-”,无配套设施项目,备注为“现状改造”;

  07-25地块用地面积为14913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生产防护绿地,容积率为“-”,配套设施项目为“-”,备注为“规划”。

  二、规划调整情况

  (一)道路调整

  调整规划莲龟路、莲成路及全宏一路的部分线位,并新增市政支路莲硕路,莲成路及全宏一路道路等级由建议性道路调整为市政支路。

  (二)地块调整

  因规划道路调整,将07-22地块划分为07-22-01、07-22-02、07-22-03、07-22-04四个地块。其中,07-22-03地块用地面积为64278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普通工业用地,容积率为3.5,配套设施为“文化活动室1000平方米、社区健康服务中心1000平方米、社区警务室50平方米、社区体育活动场地占地1500米”;07-22-01、07-22-02、07-22-04三个地块用地面积分别为60302平方米、65629平方米、10610平方米,其他规划指标不变。

  07-16地块划分为07-16-01、07-16-02两个地块,用地面积分别为46613平方米、36875平方米,其他规划指标不变。

  07-17地块划分为07-17-01、07-17-02两个地块,用地面积分别为4861平方米、3275平方米,其他规划指标不变。

  07-18地块划分为07-18-01、07-18-02、07-18-03、07-18-04四个地块,用地面积分别为9072平方米、6552平方米、1833平方米、3592平方米,其他规划指标不变。

  07-20地块划分为07-20-01、07-20-02、07-20-03、07-20-04四个地块,用地面积分别为4794平方米、3336平方米、4268平方米、4384平方米,其他规划指标不变。

  07-25地块划分为07-25-01、07-25-02两个地块,用地面积为分别为4751平方米、6565平方米,其他规划指标不变。

  详见调整前后地块规划控制指标一览表及附图。

  三、展示方式与地点

  本公示除在《深圳商报》刊登外,同步在下列实地和网站展示:

  (一)现场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一楼展厅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二路土地储备大厦

  3.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公明金辉路6号公明街道办事处

  4.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龙大高速与西田路交汇处东南侧

  (二)网上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网站

  http://pnr.sz.gov.cn/gm/

  四、公示时间

  本次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公开展示时间为30个自然日,自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5月30日止。

  五、意见反馈

  展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向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提出意见和建议。提出意见和建议,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展示地点及展示网站均有“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领取或下载。

  填完后可寄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二路土地储备大厦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规划科(邮编518107),并注明“公众意见”字样。本次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0年5月30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将该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和公众意见处理情况进行报批。

  六、联系方式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规划科

  联系人:苏工

  联系电话:(0755)23466371

  附件:1.[公明北地区]法定图则07-22等地块规划调整方案

  2.公众意见征询表

  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2020年5月1日

1.[公明北地区]法定图则07-22等地块规划调整方案.jpg
2.公众意见征询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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