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关于[光明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西片区]法定图则X4-3-1、X4-3-2地块规划调整事宜的公示
来源: 光明管理局 日期: 2020-01-18 【字号:大 中 小】
为推进光明区人才住房建设,落实高端人才住房需求,根据市、区有关工作要求,拟对[光明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西片区]法定图则X4-3-1、X4-3-2地块进行规划调整。该事项已经规划主管部门审议通过,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予以公示:
一、法定图则情况
[光明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西片区]法定图则X4-3-1、X4-3-2地块位于凤凰街道,规划塘明路(光明大道)南侧、东红路东侧,现状科农路西侧、同惠路北侧。
X4-3-1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防护绿地(G2),用地面积为31333平方米,容积率不作规定,备注“规划”。
X4-3-2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三类居住用地(R3),用地面积为21589平方米,容积率为2.0,备注“规划”。
二、规划调整情况
拟将X4-3-1地块用地面积由31333平方米调整为34294平方米,其余规划指标不变;拟将X4-3-2地块用地性质由三类居住用地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用地面积由21589平方米调整为18625平方米,容积率由2.0调整为5.0,配套社区管理用房、社区菜市场、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社区体育活动场地、熟食中心,备注“规划”。
三、公示说明
本次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公开展示时间为30个自然日,自2020年1月18日至2020年2月16日。本公示除在《深圳商报》刊登外(鉴于附件较大,报纸公示不含附件,详情请见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址站及我局网站),同步在下列实地和网站公示:
(一)实地
1.深圳市光明区华夏二路土地储备大厦一楼大厅
2.光明区凤凰街道办事处一楼
3.项目现场(科农路与同惠路交叉口西北侧)
(二)网站
1.http://pnr.sz.gov.cn(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
2.http://pnr.sz.gov.cn/gm/(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网站)
四、公众意见征询
展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向我局提出意见或建议。提出意见或建议,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展示网站有“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下载。
公众意见征询表请寄深圳市光明区华夏二路土地储备大厦(我局地址)(邮编518132),注明“公众意见”字样。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0年2月16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将该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及公众意见处理结果报批。
五、联系方式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23466385
附件:1.[光明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西片区]法定图则X4-3-1、X4-3-2地块公众展示
2.公众意见征询表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2020年1月18日
1.[光明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西片区]法定图则X4-3-1、X4-3-2地块公众展示.JPG
2.公众意见征询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