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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规划国土委光明管理局关于公明薯田埔地区法定图则钟表九路等规划调整事宜的通告

市规划国土委光明管理局关于公明薯田埔地区法定图则钟表九路等规划调整事宜的通告

来源: 光明管理局  日期: 2016-04-02  【字号:大 中 小】

  为支持城市建设、保障城市安全,拟对[公明薯田埔地区]法定图则钟表九路、尖岗南路及其周边地块进行规划调整。该事项已经规划主管部门审议并原则通过,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对该规划调整事项公示如下:

  一、法定图则情况

  (一)[公明薯田埔地区]法定图则钟表九路位于大尖岗山公园南侧,连接芳园路和钟表八路,规划等级为支路,现状未建;尖岗南路位于钟表九路南侧,连接钟表九路和公明南环大道,规划等级为支路,现状未建。

  (二)[公明薯田埔地区]法定图则12-16-01地块位于金安路东侧,芳园路南侧,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共绿地,用地面积为22540平方米,配套居住小区级文化室、公共厕所、再生资源回收站、环卫工人作息站,备注“规划”,现状为林地。

  (三)[公明薯田埔地区]法定图则12-21地块位于钟表八路西侧,尖岗一路南侧,规划用地性质为垃圾处理用地,用地面积为293平方米,配套垃圾转运站,备注“现状保留”。现状为已建成的垃圾转运站(含公厕)。

  (四)[公明薯田埔地区]法定图则12-26地块位于钟表八路东侧,芳园路南侧,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共绿地,用地面积为45604平方米,配套社区体育活动场地、公共厕所,备注“规划”。现状为山体林地。

  二、规划调整情况

  (一)拟取消钟表九路、尖岗南路,将其规划用地性质调整为公共绿地,纳入到12-26地块中。拟取消12-21地块,将其中配套的垃圾转运站连同12-16-01地块中配套的再生资源回收站、环卫工人作息站一并调整至12-26地块中。调整后,12-26地块用地面积49680平方米,配套社区体育活动场地、公共厕所、垃圾转运站、再生资源回收站、环卫工人作息站,备注“规划”。

  (二)拟将12-16-01地块中配套的居住小区级文化室调整为文化活动室。

  三、公示说明

  本次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公开展示时间为30个自然日,(2016.4.2-2016.5.1)。本《通告》除在《深圳商报》公示外,同时在下列网站和实地发布:

  (一)现场展示

  1.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一楼展厅

  2.光明新区观光路3009号我局一楼办文大厅

  3.光明新区金辉路6号公明办事处

  4.光明新区公明薯田埔地区大尖岗山公园及周边地块现场

  (二)网上展示

  1.http://www.szpl.gov.cn(市规划国土委网站)

  2.http://gm.szpl.gov.cn(我局网站)

  3.http://www.szgm.gov.cn (光明新区政府在线)

  四、公众意见征询

  展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向我局提出意见或建议。提出意见或建议,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展示地点及展示网站均有“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领取或下载。

  公众意见征询表请寄深圳市光明新区观光路3009号(我局地址。邮编518132),注明“公众意见”字样。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16年5月1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将该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及公众意见处理结果报批。

  六、联系方式

  市规划国土委光明管理局规划科

  联系人:夏工

  联系电话:23466131

  附件:[公明薯田埔地区]法定图则局部调整示意图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光明管理局

  2016年4月2日

附件:[公明薯田埔地区]法定图则局部调整示意图.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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