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国土委光明管理局关于中山大学·深圳项目涉及[光明北地区]、[公明北地区]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及规划设计条件公示的通告
来源: 光明管理局 日期: 2017-09-08 【字号:大 中 小】
一、基本情况
中山大学·深圳项目意向选址于光明区北部,公常路、规划光侨北路交叉口东北方向,总用地面积314.3公顷,其中校园建设范围144.82公顷,基本农田管理范围169.48公顷(最终以农业主管部门移交协议为准)。校园建设范围中有46.43公顷用地位于已批准的[光明北地区]法定图则内,涉及02-09等17个地块和畔湖路等规划市政道路,需结合校园建设进行规划调整;其余98.39公顷用地位于无法定图则覆盖地区,需研究确定规划设计条件。
二、法定图则规划调整方案
(一)法定图则情况
1.[光明北地区]法定图则02-09等17个地块位于公常路以北、羌下二路以西、规划光侨北路以东,规划用地性质主要为发展备用地、一类工业用地和道路用地,同时也涉及部分公共绿地、教育科研用地、供燃气用地、公共交通用地、公共加油加气站用地、垃圾处理用地、林地等,具体规划指标详见附件。
2.[公明北地区]法定图则07-04地块位于规划光学路以北,规划用地性质为发展备用地,用地面积16793平方米,备注“规划,远期优先安排交通设施及市政公用设施项目”。
(二)规划调整情况
1.拟将02-09等17个地块及畔湖路、荔乡路、永鹏路等规划市政道路用地的规划用地性质调整为教育设施用地,用地面积464265平方米,配套应急避难场所、公交首末站、社区警务室、邮政所、垃圾转运站、再生资源回收站,备注“规划”。
2.拟将02-23地块功能置换到[公明北地区]法定图则07-04地块内,将07-04地块规划用地性质调整为供应设施用地,用地面积16793平方米,配套LPG灌瓶站,备注“规划”。
三、规划设计条件
对于中山大学·深圳项目内无法定图则覆盖的98.39公顷用地,拟确定其规划用地性质为教育设施用地。连同法定图则覆盖区域的46.43公顷用地在内,整个校园建设用地面积为144.82公顷,其中建设用地110.35公顷,绿地34.47公顷。具体指标如下:
(一)总建筑面积125370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003705平方米,架空层及连廊80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70000平方米;配套应急避难场所、公交首末站5000平方米、垃圾转运站270平方米(地下)、再生资源回收站80平方米(地下)、邮政所150平方米、社区警务室50平方米。
(二)建筑覆盖率:≤50%。
(三)建筑高度:≤100米。
(四)绿化覆盖率:≥30%。
(五)车行出入口:公常路、光侨北路、羌下一路。
(六)建筑间距、建筑退线、车位数等:均按照《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予以控制。
(七)城市设计要求:沿公常路形成错落有致的建筑层次,打造校园主要的城市景观界面。校园建设和运营管理应重视河道以及林地的生态环境保护,围绕河流与山体,形成天然景观和生态本底,创造出具有特色的开放式绿化布局,为大学校园提供优质的景观和良好的生态环境。
(八)备注:该地块建设须符合国家、省、市及光明区有关绿色建筑和低冲击开发的相关规定。
为给该项目规划实施预留弹性,项目规划设计条件(包括建设规模、分项指标、配套设施内容等)可结合发展改革部门批复意见、校园规划建设方案或详细蓝图予以优化调整,不视为对已批准的规划进行调整。
四、展示方式与展示地点
(一)现场展示
1.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一楼展厅
2.深圳市光明区华夏路土地储备大厦一楼大厅
3.光明区新湖办事处(原圳美社区综合服务楼)
4.调整地块现场
(二)网上展示
1.市规划国土委网站
2.光明区政府在线
3.我局网站
五、展示时间
本次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公示时间为30个自然日,自2017年9月8日至10月7日。
六、公众意见征询
展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向我局提出意见或建议。提出意见或建议,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展示地点及展示网站均有“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领取或下载。
公众意见征询表请寄深圳市光明区华夏路土地储备大厦(我局地址。邮编518132),注明“公众意见”字样。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17年10月7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报批。
七、联系方式
市规划国土委光明管理局
联系人:夏工
联系电话:23466131
附件:公众展示示意图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光明管理局
2017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