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国土委光明管理局关于光明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西片区法定图则X5-1-1地块规划调整事宜的通告
来源: 光明管理局 日期: 2017-12-02 【字号:大 中 小】
为推进深圳市第二特殊教育学校用地落实,拟对[光明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西片区]法定图则X5-1-1地块进行规划调整。该事项已经规划主管部门审议并原则通过,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予以公示:
一、法定图则情况
[光明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西片区]法定图则X5-1-1地块北邻同观大道,南邻河道,西临松白路,东侧与茅洲河相邻。规划用地性质为医疗卫生用地;用地面积24472平方米;地块备注为“规划”。
二、规划调整情况
拟将X5-1-1地块用地性质由医疗卫生用地调整为教育设施用地(9737平方米)、公园绿地(10686平方米)和水域(4049平方米),配套设施项目名称由“综合医院”调整为“第二特殊教育学校”。
三、展示方式与展示地点
本通告除在《深圳特区报》刊登外,同步在下列实地和网站公示:
(一)现场展示
1.光明新区管委会办公楼一楼
2.光明新区华夏路土地储备大厦一楼大厅
3.光明新区玉塘办事处一楼
4.X5-1-1地块现场
(二)网上展示
1.http://www.szpl.gov.cn(市规划国土委网站)
2.http://gm.szpl.gov.cn(我局网站)
四、展示时间
本次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公示时间为30日,自2017年12月2日至12月31日。
五、公众意见征询
展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向我局提出意见或建议。提出意见或建议,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展示地点及展示网站均有“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领取或下载。
公众意见征询表请寄深圳市光明新区华夏路土地储备大厦(我局地址。邮编518132),注明“公众意见”字样。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17年12月31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将该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及公众意见处理结果报批。
六、联系方式
市规划国土委光明管理局
联系人:谢工
联系电话:23466131
附件:[光明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西片区]法定图则X5-1-1地块公众展示展板
市规划国土委光明管理局
2017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