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国土委光明管理局关于[光明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东片区]法定图则D1-1-2地块规划调整公示的通告
来源: 光明管理局 日期: 2017-12-05 【字号:大 中 小】
为推进东周中队消防站建设,提升片区消防能力,根据光明新区相关工作会议要求,对深圳市宝安BA302-04、302-06、302-07、302-08号片区[光明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东片区]法定图则D1-1-2地块进行规划调整。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予以公示:
一、法定图则情况
地块位于光明办事处双明大道与二号路交汇处西南侧,规划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用地面积147723平方米,容积率4.0,备注“规划”。
二、规划调整情况
将D1-1-2用地拆分为D1-1-2-1、D1-1-2-2两个地块,D1-1-2-1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用地面积143656平方米,容积率4.0,备注“规划”;D1-1-2-2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其它公共设施用地,用地面积4067 平方米,配套消防站,备注“规划”。
三、展示方式与展示地点
本通告除在《深圳特区报》刊登外,同步在下列实地和网站公示:
(一)现场展示
1.市规划国土委(市海洋局)一楼展厅(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
2.市规划国土委光明管理局一楼政务大厅(光明新区华夏路土地储备大厦);
3.光明新区光明办事处(光明新区光翠路北6号);
4.项目现场(光明新区二号路西侧、光电北路南侧)。
(二)网上展示
1.http://www.szpl.gov.cn(市规划国土委网址)
2.http://gm.szpl.gov.cn(我局网址)
四、展示时间
公示时间为30个自然日,自2017年12月5日至2018年1月3日。
五、公众意见征询
展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向我局提出意见或建议。提出意见或建议,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展示地点及展示网站均有“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领取或下载。
填完后请寄往深圳市光明新区华夏路土地储备大厦(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光明管理局地址)(邮编518107),注明“公众意见”字样。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18年1月3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将该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及公众意见处理结果报批。
六、联系方式
市规划国土委光明管理局用地科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23466349
附件:[光明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东片区]法定图则D1-1-2地块
市规划国土委光明管理局
2017年12月5日
[光明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东片区]法定图则D1-1-2地块.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