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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规划国土委光明管理局关于光明书城项目涉及光明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法定图则04-17地块规划调整事宜的通告

市规划国土委光明管理局关于光明书城项目涉及光明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法定图则04-17地块规划调整事宜的通告

来源: 光明管理局  日期: 2018-08-23  【字号:大 中 小】

  为充分发挥文化设施的集聚效应,根据光明新区管委会工作部署要求,我局在[光明中心地区]法定图则预留了用地用于安排光明书城等文体设施(待片区规划方案审议通过后一并公示),并对[光明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法定图则(局部修编)04-17地块进行了规划调整。现依据《城乡规划法》和《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对04-17地块规划调整事宜予以公示:

  一、法定图则情况

  [光明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法定图则(局部修编)04-17地块位于光明大道西侧,龙大高速东侧,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面积24115.65平方米,容积率4.5,配套设施项目有:光明书城(未定具体面积)、幼儿园(9班)、便民服务站、社区警务室、社区管理用房、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备注“规划”。

  二、规划调整情况

  04-17地块用地性质和容积率不变,原配套设施项目减少光明书城,其余保持不变,并增加商业4000平方米、文化活动室2000平方米、社区菜市场500平方米,其余指标为住宅。

  三、展示方式与展示地点

  (一)现场展示

  1.市规划国土委(市海洋局)一楼展厅(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

  2.我局一楼政务大厅(光明新区华夏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

  3.凤凰办事处(光明新区甲子塘大道甲子塘综合大楼凤凰街道办事处一楼);

  4.项目现场(光明新区光明大道西侧、龙大高速东侧);

  (二)网上展示

  1.市规划国土委(市海洋局)网站:http://www.szpl.gov.cn

  2.我局网站:http://gm.szpl.gov.cn

  四、展示时间

  本次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公开展示时间为30天,自2018年8月23日至2018年9月21日。

  五、公众意见征询

  展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向我局提出意见或建议。提出意见或建议,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展示地点及展示网站均有“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领取或下载。

  填完后请寄往深圳市光明新区华夏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我局地址,邮编518132),注明“公众意见”字样。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18年9月21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将该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及公众意见处理结果报批。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熊工

  联系电话:21389079

  附件:

  1. 光明高新技术产业园区04-17地块图则局部调整-公示文件(登报无附件,展板、网站含附件)

  2.公众意见征询表

市规划国土委光明管理局

2018年8月23日

附件1:光明高新技术产业园区04-17地块图则局部调整-公示文件.pdf
附件2:公众意见征询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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