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国土委光明管理局关于[公明北地区]法定图则07-11、07-12地块规划调整事宜的通告
来源: 光明管理局 日期: 2018-08-28 【字号:大 中 小】
为促进园区产业转型升级与提升园区功能,拟对[公明北地区]法定图则07-11、07-12地块进行规划调整。该事项已经规划主管部门审议并原则通过,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对该规划调整事项公示如下:
一、法定图则情况
[公明北地区]法定图则07-12地块位于公明办事处西田社区,龙大高速东北侧,西田路东侧。规划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用地面积28232平方米,容积率为3.0,地块备注为“规划”;现状大部分为已出让工业用地。
[公明北地区]法定图则07-11地块位于公明办事处西田社区,西田路东侧,全宏一路南侧。规划用地性质为发展备用地,用地面积4411平方米,备注为“规划,远期优先发展教育科研、产业研发等工业园区主导产业项目”;现状为空地。
二、规划调整情况
拟将[公明北地区]法定图则07-12地块划分为07-12-1和07-12-2两个地块,其中07-12-1地块面积24682平方米,保留一类工业用地性质,容积率确定为4.0;07-12-2地块面积3550平方米,由一类工业用地调整为文体设施用地,配套设施项目名称为“文体设施”,备注为“规划”。
拟将[公明北地区]法定图则07-11地块由发展备用地调整为交通设施用地,配套设施项目名称为“公共充电站、社会停车场”,备注为“规划”,地块东侧预留建议性道路。
三、展示方式与展示地点
(一)现场展示
1.光明新区华夏路土地储备大厦一楼大厅
2.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一楼
3.光明新区美信达工业项目现场
(二)网上展示
本通告除在《深圳商报》发布外,同时在下列网站展示:
1.http://www.szpl.gov.cn(市规划国土委网站)
2.http://gm.szpl.gov.cn(我局网站)
四、展示时间
本次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公示时间为30日,自2018年8月28日至9月26日。
五、公众意见征询
展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向我局提出意见或建议。提出意见或建议,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展示网站有“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下载。
公众意见征询表请寄深圳市光明新区华夏路土地储备大厦(我局地址。邮编518132),注明“公众意见”字样。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18年9月26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将该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及公众意见处理结果报批。
六、联系方式
市规划国土委光明管理局
联系人:谢工
联系电话:23466131
附件:1.[公明北地区]法定图则07-11、07-12地块公众展示(登报无附件,展板、网站含附件)
2.公众意见征询表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光明管理局
2018年8月28日
附件1:[公明北地区]法定图则07-11、07-12地块公众展示.jpg
附件2:法定图则申请修改项目公众意见征询表.doc